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联销合同91.00KB.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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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联销合同91.00KB

编号: KINGSHOPPING 千盛百货 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 千盛百货购物中心 联 销 合 同 甲方: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 乙方: 联 销 合 同 合同当事人:甲方:大商集团沈阳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千盛百货购物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为加强合作,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联合销售商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联合销售条件 1、甲方同意在其经营的商场之 层为乙方提供柜位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面积=柜位面积×楼层公共营业面积分摊系数)的经营场地及商场的有关经营管理条件。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市场最优惠的供货价在该经营场地提供足够的货源及适销的商品,包括自产的以及从正当合法渠道进销或授权代理的商品(商品类别、品牌及须提交的相关证件详见附件一)。 3、乙方应在甲方进销存系统中,按照其商品种类及品牌数目申请柜组编码。若乙方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新商品种类或品牌,须另行签订联销合同。 4、经甲乙双方约定,确定商品经营范围如下:(如有增减、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 类别 品牌 产地 备注 联销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乙方如欲续约,须于合同期满3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共同 续签《联销合同》,如有条款变更,以续签的《联销合同》内新条款为准执行。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 联销分成方法 1、甲方从乙方每月总销售额中提取 %的联销分成,余额即应结货款归乙方。 2、甲方在大型促销中(如店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大减价等),甲方给予消费者让利时,其 让利损失部分,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或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同意其商品销售统一使用甲方发票,由甲方统一收银。 乙方销售额以甲方收银记录为准,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 的帐期支付乙方货 款(帐期含义为:例:30+60天,表示每月1日至月底所有发生的货款由甲方在当月结束后的第60天对乙方进行支付)。 5、甲方付款的方式为: 。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该增选值税发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填写。增值税发票名称须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相符,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款。 相关费用 乙方商品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抽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完全负担。若抽检商品质量不合格,甲方 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商品,并按照甲方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为统一店堂形象,甲方负责统一制作商场的广告宣传(POP等)和美工制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代垫费用: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等,为 乙方应自行承担的费用,为方便结算,甲方将按照每月实际发生数额向乙方收取。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合约之履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不具有定金 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人民币 元。 乙方如有下述任何一项行为而导致甲方损失,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 金以获得补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所受损失,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补交金额5‰的滞纳金,直至全部补齐为止。如未补齐,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1)、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2)、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而导致的甲方损失;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获得补偿。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所受损失,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补交金额5‰的滞纳金,直至全部补齐为止。如未补齐,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⑴、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⑵、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⑶、违背行业行规、违背法律法规而导致甲方的名誉损失; ⑷、不规范经营,违规操作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⑸、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⑹、由于人员管理不当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⑺、由于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派驻的服务人员的过错而导致的甲方损失。 如履约保证金不足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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