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场检查工作指引77.50KB.doc

安徽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场检查工作指引77.50KB.doc

  1. 1、本文档共2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安徽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场检查工作指引77.50KB

安徽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现场检查工作指引 (试行) (合银发?2007?194号文印发) 2007.9.26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外部现场检查……………………………….…..3 第一节 基本规定…………………………………….3 第二节 现场检查准备……………………………...4 第三节 现场检查实施……………………………….7 第四节 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15 第五节 现场检查档案整理……..…………………17 第三章 基本规定…………………………………..18 第二节 现场检查准备……………………………..18 第三节 现场检查实施………………………………20 第四节 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26 第五节 现场检查档案整理………………………..26 第四章 附则………………………………………………27 附件1: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28 附件2:现场检查实施方案………………………….29 附件3—1:现场检查通知书………………………..30 附件3—2:现场检查通知书………………………..31 附件4—1:现场检查通知书存根…………………..32 附件4—2:现场检查通知书存根…………………..33 附件5:现场检查进场会谈纪要…………………..34 1 附件6: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35 附件7:现场检查工作底稿………………….…….36 附件8:现场检查取证记录………………….…...37 附件9:现场检查登记保存证据资料通知书..……38 附件10—1: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39 附件10—2: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40 附件11—1: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41 附件11—2:现场检查事实与评价………………..42 附件12:现场检查总结会谈纪要………………...43 附件13:现场检查取证材料清单……………..….44 附件14:《现场检查报告》…………………….….45 附件15:现场检查意见书………………………...46 附件16: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47 附件17—1: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48 附件17—2: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49 附件18:送达回证………………………………….50 附件19:行政处罚决定书………………………….51 附件20:移送案件通知书………………………...52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现场检查,提高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 第三条 安徽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检查辖本指引所规定的现场检查包括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章 外部现场检查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本章所称外部现场检查是指安徽省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各银行机构、存款人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情况实施的现场检查。 本章所称被检查单位是指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和存款人。 3 第六条 对银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级行可视情况与当地人民银行共同组织对银行机构的现场检查。 第七条 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遵循公平、公正、效率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第八条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人民银行公务活动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守检查纪律,依法办事,做到廉洁自律、客观公正,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检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 现场检查按照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及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第二节 现场检查准备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应当事先进行立项。现场检查立项依据包括: (一)上级行的工作安排; (二)年度工作计划; (三)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或行领导的决定; (四)根据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的检查项目; (五)根据临时突发事件或风险确定的检查项目; (六)其他需要立项的情形。 4 第十二条 申报现场检查项目应填写《现场检查立项审批表》(附件1),由负责支付结算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

文档评论(0)

beoe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