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反担保管理办法51.00KB.doc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担保公司反担保管理办法51.00KB

担保公司反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担保业务设定的反担保的有效管理,规范公司反担保行为,提高第二还款来源防范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反担保,系指本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时,为保证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债权不致悬空,应本公司的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本公司所提供的担保。 本办法所称反担保管理,系指本公司通过对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反担保资产的评估、反担保物的登记、保险和公证、反担保资产的管理和处置等内容的全面、系统的管理,规范反担保行为,切实发挥反担保防范风险的作用,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 第三条 本公司接受债务人委托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时,均应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特许批准的除外。 第四条 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担保行业所面临的现实环境,本公司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为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商业化反担保方式。 公司根据担保行业的特点和担保企业的特点,针对每笔担保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包括多种担保方式在内的反担保组合方案,以强化反担保对债务人的威慑作用,保证本公司债权的实现。 公司设定反担保,一般以被担保企业有形资产的抵(质)押方式为主,以无形资产、权利(益)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为辅。对于反担保较弱的中小企业,应要求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设定反担保应遵循五项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即反担保物为国家法律允许设定担保的资产; (二)流通可变现原则,即反担保物为市场所接受,具有广泛的流通性,可通过市场变现; (三)市场定价原则,即通过市场确定反担保物的真实价值; (四)执行可操作原则,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设定反担保物,以保证反担保物能够顺利处置; (五)债务人利益可触动原则,即反担保物的设定,必须能够触动债务人的切身利益,以迫使债务人守信履约。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担保业务,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 第一节 反担保保证 第七条 反担保保证是指本公司与反担保保证人约定,当被保证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反担保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 反担保保证人可分为两类,一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是自然人。前者作为保证人,不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保证人条件,贷款银行不予接受;作为反担保保证人,本公司在审查和认定上应极为慎重。后者作为反担保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民营中小企业反担保中经常采用的方式; 第九条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承担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贷款证(卡); (二)通过注册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五)生产经营正常、有盈利; (六)所有者权益应大于固定资产净值; 第十条 自然人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民事违法或刑罚记录; (二)为被担保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为被担保企业的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与被担保企业有利害关系且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一条 下列单位或组织不能作为反担保保证人: (一)国家各级机关;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和未经授权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本公司应对反担保保证人进行如下审查: (一)审查保证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审查保证人有无不良贷款、拖欠利息以及其他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资信情况; (三)审查保证人的净资产、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等财务实力情况; (四)审查保证人的技术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等经营情况; (五)审查保证人的保证意愿; (六)审查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被担保企业的关系; (七)审查保证人领导者的品德、素质及其经营业绩等。 第十三条 本公司要与经审查认定的反担保保证人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反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对同一项目的分期贷款担保,本公司可与反担保保证人就单笔贷款担保分别签定《反担保保证合同》,也可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签定一份《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被担保企业申请贷款展期,必须向本公司出具反担保保证人同意展期的书面证明,贷款银行同意展期后,本公司与反担保保证人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本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并向贷款银行支付代偿金后,可以要求被担保企业履行还款义务,也可以要求反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本公司应在《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要求反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反担保保证

文档评论(0)

beoes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