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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与药物的相互作用课件
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与相互作用 黑龙江省医院 何 心 药品不良反应 的基础理论 药品不良反应的基础理论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2.药物的双重作用 3.药品不良反应的种类及临床表现 4.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 5.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分级 6.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与机理 7.如何表示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1.什么是药物不良反应? 我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中的药物不良反应定义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WHO官员最近强调:药物不良反应是指药物用于防治疾病而引起的可以察觉到的有害的或不利的反应,它预示着继续给药会有危险,需要预防或特定治疗措施,或减少剂量,乃至停药。 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或人体机能恢复期,药物在常用量时发现的有害且非预期的反应。或凡是符合用药目的的,并对机体带来不适和痛苦的反应。 2.药物的双重作用: 药物的治疗作用:可预期的反应,改善生理、生化机能或病变过程,有利患者。 药物的不良反应:非预期的反应,使生理、生化机能紊乱或结构改变,有害于机体。 3.药物不良反应的种类及临床表现 1)副作用:在正常剂量下,伴随药物的治疗作用而发生的非预期的反应。它属于药物固有的效应,在治疗中是较常出现的。 2)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引起的生理生化机能异常和结构的病理变化,可在各个器官和组织内发生。 3)后遗反应:(后作用)是指停药后的后遗生物效应,多指难以恢复的效应或不可逆性器质损害。 3.药物不良反应的种类及临床表现 4)过敏反应:(超敏反应)是指少数经过致敏的病人,对某种药物产生的抗体抗原结合反应。药物过敏反应,基本质应视为免疫反应。是由于机体受抗原物质刺激后,产生了抗体,当药物在次进入机体时产生抗原抗体结合反应,而造成组织损伤或生理功能紊乱。 药物过敏反应的特点: 1.只发生在用药人群中的少数人。 2.很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反应。属于量反应的范畴,皮试不反应,注射后死亡,则与量有关。 3.症状与它的药理作用或毒性反应无关。 4.一般有致敏过程,常常于在次用药后发病。 其发生与体质因素有关。 4)过敏反应:(超敏反应) 药物过敏反应的分型: 速发型:第一型过敏反应或称变态反应。 第二型过敏反应或称细胞毒型变态反应。 第三型过敏反应或称免疫复合物过敏反应。 迟发型:第四型过敏反应。 是由于致敏T淋巴细胞与相应抗原相结合而引起的。 一般要经过 48-72小时。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与其药理作用和毒性反应无关,且表现形式多样化,可发生任何系统和器官。 全身症状:休克、血清病样症状、支气管哮喘、肝障碍、肾障碍、多发性动脉炎、脊髓痨、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溶血、嗜伊红细胞增多症、全身性红斑性狼疮综合征。 皮肤症状:寻麻疹、泛发性红斑、水泡性发疹、表皮坏死溶解症、固定药疹、湿疹、光敏症。 3.药物不良反应的种类及临床表现 5)特异质反应:特异质是少数病人应用某药后,发生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反应,是一种特异质反应。认为特异质反应大多是由于个体酶缺陷所致。 6)致畸作用:化学物质,包括药品在内可以致畸胎。 7)致癌作用:致癌因子-具有引起癌症的物质。 8)致突变作用:(变异原性)由突变原引起遗传因子发生突然变异及染色体异常。 9)依赖性、习惯性、成瘾性: 4.药物不良反应分类方法: 1.ADRs分类法(原分类): 根据ADR的临床表现与药物的特性,包括药理作用以及剂量之间的关系,既将其分为ABC三类。 2.DoTS分类法(新分类):是综合考虑药物、患者以及ADR本身有关的其他影响因素的一种新的分类。它包括剂量关系(Do)、时间关系(T)和患者的易感性(S)三个方面。 ADRs分类法(原分类): A型药物不良(量变型异常、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 该反应为药理作用增强所致 常和剂量有关可以预知 发生率高而死亡率低(如苯二氮卓类)药物副作用、毒性反应、过度效应属A型不良反应。首剂效应、撤药反应、继发反应等属A型反应。 ADRs分类法(原分类): B型药物不良反应(质变型异常、剂量不相关的不良反应)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异常反应 一般和剂量无关难于预测 发生率低(据国外数据,占药物不良反应的20-25%)而死亡率高,(如氟烷引致的恶性高热,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药物变态反应和特异质反应属B型反应。 ADRs分类法(原分类): C型药物不良:既不属于A型又不属于B型。 背景发生率高 非特异性(指药物) 没有明确的时间关系 潜伏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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