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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金属容器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济宁启航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8年1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时批复的名称,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金属容器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济宁启航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玉明 联系人 王贞伟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嘉新路东S338线北运河钢材大市场院内麟祥路12号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嘉祥县嘉新路东S338线北运河钢材大市场院内麟祥路12号 立项审批部门 嘉祥县发改局 批准文号 2017-370829-33-03-06282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33
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济宁启航重工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容器生产加工项目济宁启航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产业政策及管理政策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外购钢材、封头等进行加工,不涉及喷漆、电镀、酸洗和磷化等工序,其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管理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中相关规定符合情况见表1。
表1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
序号
263号文相关规定
符合情况
与审批相关条件符合性
1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符合要求
2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要求
3
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符合要求
4
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本项目为新建,不属于改扩建项目
5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要求
与企业“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符合性
6
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
7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耗能项目
8
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
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无减排任务
9
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
符合要求
10
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
项目周围环境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
11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
符合要求
12
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
符合要求
13
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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