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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与千高分子益胶泥环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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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与千高分子益胶泥环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年产5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和5千吨高分子益胶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六年五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和5千吨高分子益胶泥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洪礼全 联系人 王浩杰 通讯地址 昌乐县朱刘街办工业园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262400 建设地点 昌乐县朱刘街办工业园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立项审批部门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6036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6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8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4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6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概况 (一)企业简介 山东翁派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金800万美元,位于昌乐县朱刘街办工业园,公司经营范围为:加工、制造、销售预制防腐保温管道、通风管道、防腐绝热材料、阀门、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及售后施工、维修服务。 项目总用地面积2650,总建筑面积2600建成后,年产。 该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第项“”中第条 “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和生产”中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该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 鲁环函〔2012〕263号 263号文规定 本项目情况 符合情 (一) 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属于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 符合 (二) 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 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三) 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尚未开展相关行业规划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行业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在行业规划环评未完成前,对其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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