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报告表.doc

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报告表.doc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3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 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 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项目 建设单位 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文生 联系人 王佳杰 通讯地址 稀土高新区 联系电话 0472-6180862 传真 邮编 014030 建设地点 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2#地块滨河大厦北侧,万水泉大街以东,天健路以西 立项审批部门 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文号 包开经审字[2016]170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房屋工程建筑(E4710) 占地面积(平方米) 5030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5091 总投资 (万元) 69980.12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8.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18 % 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56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资源命名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市稀土高新区地处市中心地带,北至友谊大街、南到站前路、东临万青路、西接阿尔丁大街,总面积15.54km2,现已基本建成。市稀土高新区包括行政中心、商业中心、居住区、产业园区等。 根据《稀土高新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滨河新区提出的战略定位是:将滨河新区逐步建设成为市副中心,将稀土高新区打造成为产业发展与新城崛起相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生态环境优良,充满活力和魅力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今后五年期间,围绕稀土高新区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高新区战略,滨河新区作为高新区发展现代高端产业承载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其良好的区位优势,发达的交通网络,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必将实现“超常规和跨越式”发展。为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稀土高新区“高新特快”的发展要求,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建设“稀土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区项目”以此推动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高新区。 创新创业园区是一个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区高品质、园区配套完善、人文环境优良的创新创业园区。园区提供高新产业创业场地、优质创业服务、扶持企业成长、引进融资和风险投资。采取出租物业和出售物业联合经营的方式经营,打造自治区一流的高新产业创新创业基地园区具有基本生活配套,集办公、研发、融资、产业服务、成果申报和推介于一体的高新产业创新创业基地园区。为了更好地服务园区企业创新创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园区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创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构建以创新创业基金为核心的孵化资助平台, 以小额贷款公司为核心的信贷融资平台和以社会担保公司为核心的银贷担保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中华人民共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