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市场发展环境和相关政策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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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宏观经济对行业影响分析 从开年融资租赁发展保持往年的良好势头,到第二季度由于“营改增”给行业带来的困扰,出现同比零增长,再到年末的柳暗花明,构成了2013年中国融资租赁发展一幅多彩的画卷。而2013年1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考察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工银租赁”)则是这幅多彩画卷中的点睛之笔。 2013年12月27日,李克强总理来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工银租赁考察调研。在听取了工银租赁总裁丛林关于业务开展情况介绍后,李克强表示,金融租赁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高地,业务发展历史不长、经验还不丰富、人才不充足,配套政策不完善。鼓励金融机构往前闯、往前试,闯出自己新天地,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要吃“皇帝蟹”,还要能够驾驭“皇帝蟹”周游世界。他强调,金融租赁的改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实体经济进行的一种成功的金融创新。金融租赁要给实体企业,大型中国装备企业走出去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商务部报送的融资租赁发展报告上也批示,融资租赁业大有可为,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相互配合,支持融资租赁发展。 二、政策环境对行业影响分析 (一)政策汇总 图表 2:2013年金融租赁相关政策汇总 序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政策 1 1月天津市财政局 2 4月 3 7月 商务部 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4 7月 5 8月 商务部 商务部通过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6 8月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 关于加强和改善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工作的通知 7 8月 国税局 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8 9月 国务院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业开放措施(融资租赁部分) 9 10月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出台融资租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10 12月 央行 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11 12月 银监会 修订《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12 12月 商务部 商务部部署加强融资租赁业监管工作 13 12月 财政部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多元视角信息中心 (二)政策内容解析 1、天津市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近日,天津市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对在天津新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法人机构,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以及连续5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对企业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贴;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购房、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给予最高全额奖励。 2、广东省东莞市出台政策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1】487号),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日前,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融资租赁业明确为全市支持和重点发展的行业。《意见》明确,将大力支持国内外各类融资租赁机构在东莞成立总部或开设分支机构,在资金进入、公司登记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便捷服务。另外,对已经在东莞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其积极拓展业务,做大做强。《意见》提出,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支持融资性租赁公司多渠道融资、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对印花税、售后回租业务税收、加速折旧、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等提出了有关税收政策的支持措施。 3、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7月17日,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信息统计和后续核查,同时,收紧外资租赁公司审批。 近年来,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迅速。尤其是自2009年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权,由商务部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各地融资租赁企业开始呈几何级增长。 根据《通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在当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中,对2010年6月以后设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信息统计和后续核查。 具体内容包括,在每年6月30日之前(2013年度为8月15日之前),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将本行政区域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上一年的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汇总,报送商务部以进行公示。 对未公示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将不能办理后续变更手续;对在上一会计年度内未开展实质性融资租赁业务、年检不合格以及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各地商务部门应责令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商务部。在目前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急速增加的情况下,商务部进行必要的监管,对融资租赁行业是好事,将有利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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