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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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版)课件

2015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设区市级有关工作经费: 乙肝免疫球蛋白管理人员补助, 信息管理人员工作补助, 宣传、健康教育经费, 2015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全部到位后下拨。 THANKS 感谢各位 @YourName 模板来自于 * ——①为梅毒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治疗 一旦发现感染,即刻开始治疗 孕早期发现——孕早期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孕中、晚期发现——立刻给予2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疗程之间间隔4周以上,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 临产时发现——也应立即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 治疗过程中复发或重新感染——追加1个疗程的治疗 既往感染——及时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 治疗对象: 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 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或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 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 ——②为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性治疗 ——③儿童梅毒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由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经费支持:全省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1)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先天梅毒防治补 助:200元/对母子 (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补助: 800元/对母子;相关工作补助:200元/对母子 ——④先天梅毒的诊断与治疗 诊断:符合五项条件中任何一项 治疗:脑脊液正常者治疗方案     脑脊液异常者治疗方案     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工作内容 (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①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   ②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 ——①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 为表抗阳性孕产妇提供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和肝功能检测 有条件地区可进行乙肝病毒载量检测 必要时转介至传染病专科接受相应诊疗服务 孕产妇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没有预防母婴传播作用 ——②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 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越早越好)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注意必须与乙肝疫苗的注射部位不同,也不可与乙肝疫苗吸入同一注射器内注射。 乙肝疫苗接种 所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按照《预防接种规范》中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程序,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接种。 免费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支持范围: 全省所有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 工作内容 (五)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综合关怀与支持    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其他相关组织应当根据自身服务的特点和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或渠道,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指导、心理支持、综合关怀及转介等医疗保健综合服务。 保障措施 (一)服务能力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建设,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基层队伍 健全转诊机制 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加强实验室建设 加强产科建设 保障措施 (二)信息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本地区相关信息互通共享与信息安全机制。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填报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网络报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审核、管理、质控及分析利用,确保数据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保障措施 (三)监督指导与评估 建立健全各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评估体系。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省级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设区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地区监督指导与评估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监督指导,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和工作报告,不断提高辖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质量。 保障措施 (四)资金和物资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试剂、药品、设备等相关物资及时进行招标采购,严格管理,追踪物资使用效果,杜绝浪费。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整合资源,合理统筹安排各级财政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用于检测筛查、综合干预、追踪随访、宣传健教、信息管理、督导评估、能力建设、职业暴露防护与补助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工作。 职责分工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牵头负责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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