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劳动合同法讲解与劳动法律风险防范课件_1.ppt

劳动合同法讲解与劳动法律风险防范课件_1.ppt

  1. 1、本文档共9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法讲解与劳动法律风险防范课件_1

谢 谢 !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 十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预告解除(无其他限制)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即时解除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随时解除 2、立即解除无需先告知 十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无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某单位招用小龙为职工,约定试用期为2008年3月1日至3月31日。3月31日,单位对小龙进行考核。4月1日,考核结果公布,小龙达不到录用条件,单位以小龙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问题: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对吗? 答案:已超过试用期,不得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且支付经济补偿的解除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三、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牛小姐2009年1月与一家饮料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9月,牛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牛气冲天”,工作中不好好表现,反而经常迟到早退,公司警告了她3次,但她反而更牛了,旷工16天。于是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牛小姐的劳动合同。牛小姐不服,认为自己在“三期”内,公司不能解除自己的劳动合同。 问题:饮料公司能解除牛小姐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答案: 如牛小姐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饮料公司可解除牛小姐的劳动合同。 (相关规定:No39、42)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四、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a888118a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