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第二章 劳动法立法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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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第二章 劳动法立法目

第二节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 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是人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首先有了明确的立法目的,才能着手具体的立法活动,使整个立法活动始终围绕着立法目的展开,并根据立法目的对立法活动进行控制和调整。根据立法目的,我们能够准确地理解现存法律规范背后蕴涵的立法者的主观追求,剖析该法律文件的价值取向,确定贯彻实施该项法律规范时的准确含义 《劳动法》的立法目的贯穿于整个劳动法律规范体系之中,研究和领会《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精神,才能准确掌握和运用《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1条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个方面 第一节 劳动法立法目的的意义 一、立法目的的意义 任何法律都有其立法目的,因为立法是人的一项活动。如同人的其他活动一样,立法是人的一项有目的的活动。马克思正是依据人的活动的目的性把人的自觉与其他动物的本能区别开来 正是有了立法目的,人们才会为制定这项立法而开展工作,在立法目的指引下,制定出针对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告诉社会成员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可以怎么样行为,不得怎么样行为,以及应当或者必须怎么样行为 根据立法目的,我们能够准确地理解现存法律规范背后蕴涵的立法者的主观追求,剖析该法律文件的价值取向,确定贯彻实施该项法律规范时的准确含义 立法目的贯穿于整个法律文件中,最直接又最准确地体现了立法活动规定的理性标准、确立的目标指向,为社会成员提供评判立法的价值标准,从而在准确理解立法文字的前提下明确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在该做什么的时候选择相应的手段具体地做。所以,对于任何一部法律,我们都应当首先明白它的立法目的,这是我们解读这部法律、适用和遵守法律的前提条件 二、劳动立法目的的意义 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也同样贯穿于整个劳动法律规范体系之中;各项具体的劳动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必须旗帜鲜明地为其立法目的服务。认真研究和领会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精神,才能在《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中准确掌握和运用。 我国《劳动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个方面 我国《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首先是在立法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法》的根本目的是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 之所以说《劳动法》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才能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真正的公平和平等,是由劳动者的“弱者”地位和法律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方式决定的。 对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从劳动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第一部标志性劳动法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法面临于世的理由和目的就是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它是以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即作为弱者的劳动者为保护对象的。如果劳动者不需要劳动法的专门保护,劳动法就不会出现在人类社会的生活中;如果劳动法不以劳动者为专门的保护对象,并以此作为自己的根本目的,劳动法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或者说这样的劳动法就不能再称之为劳动法了 劳动者的“弱者”地位随着历史的进程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今天劳动者的地位已是历史上的劳动者不可想象的,但今天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弱者”地位仍然是可以感知的 理论界对充分就业概念的解释,大致分为两种:(1)充分就业指劳动力和生产设备都达到充分利用状态。(2)充分就业并不是失业率等于零,而是总失业率等于“自然失业率”(弗里德曼首次提出这一概念) 在已经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即劳动者已经找到工作,实现就业后,劳动者仍然是“弱者”。我们知道,劳动关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它的依附性,包括雇工对雇主的依附和雇工对雇用组织的依附。劳动者服从雇主及雇用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是一项基本的劳动义务,这项义务还构成了劳动法、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必须将自己置之于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或由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管理方式,或由于其他劳动者对于雇主的顾虑,往往难以得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即使有了证据,诉诸法律也会有许多不便,或者没有出庭,或者无力支付费用,或者面对用人单位的专业律师难以招架 由法律维持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方式决定,劳动法应当担负起维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 对于生存能力相对弱小的社会成员,由法律来帮助其达成平等。法律帮助社会成员达成平等的手段是对侵犯弱者的强者行为进行制约和制裁,从而完成弱者自身不能与强者达成平等或者平衡的社会目标。人类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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