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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安全第11章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保护
第11章 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保护 本章重点 了解电子商务犯罪的基本概念; 了解国内外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掌握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律——《电子签名法》 掌握我国电子商务中的著作权、专利权、域名等相关法律问题 掌握电子商务中的虚拟财产问题 掌握电子商务犯罪的取证技术; 掌握电子商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 11.1 电子商务犯罪的概念与特点 电子商务犯罪在法律上具有的特点 (1)电子商务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2)电子商务犯罪主体多样化。 (3)电子商务犯罪危险结果的区域广。 (4)共同犯罪居多。 (5)高智能高技术。 (6)电子商务犯罪证据难以获取、可修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邮编:100029 电话:010 E-mail: uibep@126.com 谢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ussiness College of Shanxi University * * 电子商务犯罪在法理上定义为:在电子商务领域中扰乱电子商务秩序,触犯刑事法律以及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电子商务犯罪是指计算机犯罪中的破坏安全商务交易的行为,是针对利用计算机系统,通过非法操作或者以其他手段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完整性或正常运行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计算机网络犯罪 计算机网络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有许多不同的特点: 危害性:犯罪后果严重。成本低,传播快,范围广。 知识性:智慧型白领犯罪,年轻、专业化 。 隐蔽性:侦破与取证困难;证据的可修改性。 广域性、跨国性:作案场所不受地理区域的限制。 集中在机密信息系统和金融系统两方面。 * 11.2 国内外的电子商务立法 一、欧美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 (一)美国电子商务立法 美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立法重点突破的三个方向为电子签名、隐私保护、税收改革,并且还为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一些新领域做出努力。 (二)欧洲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 1997年4月15日《欧盟电子商务提案》 1998年12月23日《欧盟内部市场电子商务信息社会服务法律构架》 1999年12月13日《电子签名法指令》 欧盟还有关于电子商务税收的电子商务法律 * 二、亚太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 日本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有《改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通信监听法》、《电子签名认证法》等 1997年,马来西亚通过了《电子签名法》。 1998年4月,新加坡政府发表了《电子商务政策框架》;1998年6月通过了《电子签名法》。 韩国通过了《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基本法》,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电子信息的有效性、数字签字的效力、电子信息的证据性、电子信息的保存、认证机构的许可、信息系统的安全、消费者保护等。 香港提出针对电子商务的电子记录、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数字签字的法律效力、认证机构的许可基准及管理等问题和建议,提出并通过了《电子交易条例》。 菲律宾签署了《电子商务法》 * * 三、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 (一)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建设现状 在原有的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以适应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有关立法 : (1)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 (2)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到达时间。 (3)确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地点。 建立电子商务的专门立法: 《电子商务签名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真正意义上的法律。 * (二)地方性的电子商务立法 2000年5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颁布了《关于对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针对网络广告的现状,对网络广告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做出规定。同时还出台了《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务信息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告》。 《上海市电子商务管理办法》已经开始起草。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12月6日通过了《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并于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存在的问题 第一,我国针对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地方性法律法规相比全国性法律种类要更多,但法律效力范围只限本地区。 建议 第一,加快有关单行立法。 第二,由政府组织一支精干的电子商务立法研究队伍,快速推进立法进程。 * 11.3 我国电子签名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首次赋予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于2005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 一、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意义 《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将对我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使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和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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