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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侗族民间信仰社会功能.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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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侗族民间信仰社会功能

论侗族民间信仰社会功能   摘要:侗族民间信仰具有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系统正常运作以及调节信众心理、加强文化传承、促进信众交往娱乐等社会功能,是建设和谐侗区的传统文化资源之一。侗族地区各级政府应加强引导、合理干预,既充分利用其正向功能,又合理规避其负向功能。   关键词:侗族;民间信仰;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1)06006205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课题(08YBA058)   作者简介:佘小云(1971-),女(侗族),湖南靖州人,湖南工业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著名宗教学专家辛之声提出了“大宗教”的概念,认为民间信仰具有宗教性,应该努力运用民间信仰的神圣性和文化正统意识,使民间信仰进入“宗教生态平衡系统”建设,并开掘和发挥民间信仰的社会功能,使其名正言顺地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1]   侗族是聚居于湘、桂、黔三省交界处的一个少数民族,人口200多万。侗族民间信仰的内容很广泛,从信仰对象来看,主要有祖先崇拜、自然崇拜、古杰崇拜、神明崇拜等,这些信仰意识外化为一定的信仰行为和活动,主要有祭祀、巫术、占卜、祈祷、看风水等。这些信仰及其活动从原始社会传承至今,仍然为广大侗族民众信奉和实践,必然有其存在的功能和价值。本文以湖南侗族为例,探析侗族民间信仰在维持社会秩序、保护社会系统正常运作以及调节信众心理、促进信众社会化、促进交往娱乐方面所具有的功能和价值,思索其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作用。   一、社会控制功能   社会控制指人们依靠社会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形式和方法,以一定的方式对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施加影响,以协调个人和社会及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也就是对个人或集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使其符合社会传统的行为模式,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的过程。社会控制的手段多种多样,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法律、道德、宗教手段。[2]侗族民间信仰没有发展成为完善的制度宗教,但是作为一种准宗教,其从宗教的维度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控制功能。   (一)侗族民间信仰通过其自身所具有的不成文的程式化规矩属性,约束信众的意识和行为   侗族民间信仰没有严密的组织团体、严格的教义教规、固定的神职人员,也没有绝对固定的祭祀拜谒时间,具有松散性的特点,但也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程式化规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相对固定的祭祀时间。侗族祭祀祖先的时间相对固定。清明节、鬼节是侗族祭祀祖先的固定节日,之外各姓氏还设有特定的宗祖祭祀日,一年或几年一次举行祭祀活动,如会同沙溪乡杨氏每年农历十月二十六日其祖杨再思的忌辰都举行“抬太公”活动,祭祀杨氏宗祖杨再思,此外各家各户逢年过节都必须祭祀祖先;萨崇拜(侗族的始祖崇拜,侗族以“萨岁”为民族始祖)的祭祀时间也相对固定,农历初一、十五或逢年过节,各家各户都要自行祭萨,集体祭萨一般一年或三、五年一次。第二,相对一致的祭祀仪式程序。如侗族各地区的萨崇拜活动虽没有形成固定的仪式程序,但具有相对的一致性:修建萨崇拜活动的祭坛——萨坛,一般包括接萨、安萨、祭萨几个分支仪式,各仪式的具体程序也相对一致。[3](P35 ̄39第三,信仰活动中有必须遵循的规范和禁忌。在萨崇拜活动各分支仪式语境中都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和禁忌,例如,修建萨坛时,必须封寨,不允许外人出入,全寨各家各户必须熄火,出嫁的女子必须接回,孕妇不得参加祭祀活动,一般不到他寨萨坛祭萨,祭祀场所不得大肆喧哗等。[4](P107 ̄124)侗族民间信仰活动中的这些程式化规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遵守,但是在传承中代代相传,约束着信众的行为和意识,调节着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社会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从而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控制功能。   (二)俗信和禁忌是支配侗民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一些原始民间信仰在长期民间传承中,逐渐丧失了神秘色彩,而转化为一种风俗习惯,这种风俗习惯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都保留了下来,并对人们的生活起着一定的支配作用,这些风俗习惯就被称为俗信。[5](P238)俗信因其千百年来沿袭的惯制的特点,成为约束人们言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具有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禁忌指出于顾忌某种人们相信的非现实的神秘力量,害怕招致惩罚和灾难而禁止某些言行的现象。俗信和禁忌都是世代相传的。侗族俗信禁忌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从纵向来看,侗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始终处于先在的俗信禁忌的约束之下。从横向来看,俗信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无处不在。例如,侗族建房有诸多习俗:“房屋进深、开间、高矮尺寸的整数和尾数都要套上八的数字……当建房竖起屋架后,要在中堂顶上安装梁木,选择做梁木的树,最好是‘母子木’,即同根而生的多干树……砍梁木树时不能让树干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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