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论析.docVIP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论析.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论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论析   在蕴含着民族文化基因和历史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域中,国家通过立法、立项、财政支持等手段,使民间社会的保护活动合法化,并使“国家在社会中”;民间社会则借助国家的资源,在国家话语权下,采取能动性和实践性的策略,践行着“文化自觉”。正是在国家与民间社会的良性对话与磨合中,实现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同和对传统文化的坚守。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民间社会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12)08—0192—04   自20世纪90年代“市民社会”理论被引入国内学术界,“国家与社会”范式便被广泛用来分析中国社会变迁的实践过程及内在逻辑。虽然时今这一范式因预设“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立”而受到挑战,但对分析共时态下不同力量之间的互动,仍有较强的解释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场域中,国家力量与民间社会的立场基本一致,但因价值取向与利益关系也存有一定程度的张力。纵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正是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践行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同和对传统文化的坚守。   早在1947年,就有学者不无洞见地指出:“我们要谈文化,不仅只谈‘文化人’圈子以内的所谓的‘文化’,更须注意到社会上广大人群的文化生活。因为那是对于我国的前途,有着更大的影响的。”但新中国成立后对旧文化的大力批判,人为割裂了传统与现代的关联。直至20世纪80年代,断裂的逻辑才归至逻辑的延续,我们逐步认识到国家的文化认同还得借助传统来搭建平台,由此,传统文化渐至走向复兴。在文化的地位日益彰显过程中,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问题也纳入国家与社会的视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场中,国家率先作为主导性的力量,将国家符号嵌入社会,以期引导民间社会与国家声音的统一。   首先,国家以立法的形式,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从2004年8月28日中国正式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到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制订,在8年的时间中,国家先后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并最终以立法的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国家政策的带动下,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地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如《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福建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国家、地区层面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制订与实施,为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指导与保障,推动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   其次,加大了对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自2006年财政部和文化部联合发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始,国家就对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和传统医药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专项资金支持,且支持力度逐年加大。文化部在2010年6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概况》中称,截至2009年7月,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6.59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仅从2005年开始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的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的普查,国家就投入经费8亿元。与此同时,各省(区、市)也纷纷设立专项保护经费,用于支持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如山东投入近亿元资金加大对省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力度;2011年西藏自治区的八个藏戏流派,每个都获得了20多万元的经费资助,用于藏戏队伍保护、年轻传承人培养和现有传习设施的完善。   再次,国家掌控着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否立项的认定。如上所述,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在逐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的力度,但获得这一资助,决定于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最终认定。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四级申报制度,即县级政府首先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然后向地市级政府申报更高一级名录,而只有列入地市级政府名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才可以向省级政府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家级名录则在各省名录的基础上,通过申报与评审才被确立。同时,由于中国地域广袤,民族众多,各个民族不仅有自己传统意义上的居住地,而且有自己传统鲜明的文化形态。因此,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时,其数量往往很大,国家要通过审查、评定的方式,确立部分立项。   最后,政府通过教育系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提供基础性的艺术、人文学科教育与专业的文化职业

文档评论(0)

31796016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