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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行政裁决流程图
附件5:行政复议流程图
办理部门:金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办理地点:金寨县行政中心六楼
服务监督电话:0564-7356116 法定办理期限:60日
附件5: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进行裁决(行政裁决)流程图
办理部门:金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办理地点:金寨县行政中心六楼
服务监督电话:0564-7356116 法定办理期限:60日
华侨回国定居申请受理流程图
办理部门:金寨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办理地点:金寨县行政中心八楼
服务监督电话:0564-7356136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受理流程图
办理部门:金寨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办理地点:金寨县行政中心八楼
服务监督电话:0564-7356136
申 请
(1)申请人符合复议申请资格;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明确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4)申请的复议事项属于复议法规定的范围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
(5)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材料补充齐全
5日内书面告知补齐
受 理 审 查
对符合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受理并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向第三人送达参加行政复议告知书
案 件 审 查
被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后10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及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
根据案件性质和案件审查需要,确定相应的审查方式
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经审查发现受理不当的
经复议机关审查或同意后制作复议终止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
行政复议决定(60日内作出)
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变更
撤销
维持
对不符合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复议机关提出
申请裁决的条件
被审计单位对县审计局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书面提请裁决。
作出裁决
县审计局10日内提交作出审计决定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材料
5日内立案审查
受理
不予受理
申请
7日内向县审计局发出提出答复通知
60日内作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期不超过30日。
申请人向县外事侨务办提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县外事侨务办受理,经商同级公安机关同意后,报市侨办复核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市侨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要求的上报省侨办
省侨办对材料进行核实后,对批准定居的华侨,
签发《华侨回国定居证》
将《华侨回国定居证》逐级转至县外事侨务办,通知申请人领取
申请人向县外事侨务办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不属于确认范畴或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县外事侨务办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侨办审核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市侨办对材料、证件进行调查核实。
省侨办核实后,制发《归侨侨眷证》。
开具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逐级转至县外事侨务办,通知申请人领取。
上报省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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