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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涉和的法律法规问题分析.pptVIP

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涉和的法律法规问题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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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案例涉和的法律法规问题分析

四、禁止收购的反垄断法理依据 1.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向市场提供的饮料相互之间具有可替代性 在反垄断法上,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做出是否允许一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决定之前,首先要审查参与集中的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是否在使用价值上存在同一性或相互替代性。应当承认,可口可乐生产的碳酸饮料和汇源果汁生产的果汁饮料之间存在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讲二者并非相同的产品,但是,这两种产品之间的差别,不像诸如汽车和服装这两种产品那样在使用价值上的差别那么大。可以说,可口可乐生产的碳酸饮料与汇源果汁生产的果汁饮料相互之间在使用价值上是具有可替代性的两种产品;这也就是说,这两种产品可以满足消费者同样的需求——解渴,且单位价值相差不大,对于没有特殊偏好的普通消费者而言,享用碳酸饮料和享用果汁饮料均可接受。我们通过观察也不难发现:夏天人们在外郊游,旅游景点的饮料摊点一般既有碳酸饮料也有果汁饮料出售,人们究竟选择碳酸饮料还是果汁饮料,通常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当饮料摊点没有碳酸饮料出售时,人们常常便会毫不犹豫地购买果汁饮料;当饮料摊点没有果汁饮料出售时,人们也常常会不加思考地购买果汁饮料。可见,碳酸饮料与果汁饮料的替代性非常明显;碳酸饮料和果汁饮料面向的是相同的相关产品市场。 四、禁止收购的反垄断法理依据 以上分析意味着: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两家企业或者说它们所生产的两种产品,其实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既然如此,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合并,实际上是一宗反垄断法上的横向合并。而相较于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而言,横向合并是对市场竞争的消极影响最大的经济力集中,因此,在各国的反垄断法立法上和执法实践中,对它的规制一般来说是比较严格的。商务部做出禁止可口可乐与汇源果汁合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它对横向合并所持的理性态度。 四、禁止收购的反垄断法理依据 2.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涉嫌限制竞争的动机 可口可乐和汇源果汁在我国软饮料市场上都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可口可乐更是巨型公司。众所周知,“可口可乐”这个品牌是全球最有价值的饮料品牌,在全球的碳酸饮料市场上都是占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在中国碳酸饮料市场上的地位也同样举足轻重。如此实力雄厚的一家企业去合并另外一家生产具有替代性产品的企业,这其中动机的纯正性令人生疑。另外,可口可乐事实上已经进入果汁饮料市场,它有自己的品牌——美汁源。“汇源果汁”虽然也是一线果汁品牌,但若理性地审视,则不难感知可口可乐应不需要汇源的产品。同时,可口可乐是成熟的企业,有充足的资金,其欲扩大市场份额,完全可以通过自身资本的积累而毋需通过资本的集中去实现;也就是说,通过积累资本扩大生产线,运用其先进的技术、良好的营销策略和售后服务等手段开展竞争,从而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可口可乐采取了一种从公正的角度看并不正常的策略——收购另外一家与其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汇源果汁,言其不存在消灭竞争对手的动机,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故而,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体现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慎对待经济力集中的态度。 四、禁止收购的反垄断法理依据 3.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成功将在果汁市场上产生消减竞争的结果 可以预料的是,从最终结果上看,可口可乐在收购汇源果汁之后,将不利于果汁市场的竞争。现实地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可口可乐饮料目前是软饮料市场上的批发商和零售商都经营的一种产品;稍具规模的饮料销售者不经营可口可乐的产品,这几乎是没有的现象。据统计,可口可乐在中国有超过 700 个销售点,超过 9000 个销售代表、超过 3万个分销商以及超过 130 万个零售商。。如此完善的营销意味着,如果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得以成功,那么,可口可乐完全可以凭借其在整个碳酸饮料市场上的支配地位排挤竞争对手,甚至有实力通过低价竞销等方式将竞争对手尤其是中小饮料生产企业驱逐出饮料市场,进而产生限制、排斥竞争的效应。由此看来,商务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是恰当的。 五、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几个问题的解析 (一)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机理 在国外,反垄断法适用的经营者集中通常被称为“并购”。并购(MA)作为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的统称,是出自英美国家的概念。从一般意义上理解,并购主要是指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与企业收购的统称。企业兼并是指两家以及两家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变成一家公司的行为,广义上分为两种情况,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而企业收购是一种以任何方式取得实质上所有权的行为,是指收购方通过购买资产、股份或者股票等方式取得另一家公司经营权以及控制权的行为。 五、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几个问题的解析 在反垄断法上,按照并购方与被并购方是否存在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竞争关系,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等三种类型。横向并购也被称为横向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生产同类产品或者具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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