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学年杭州教育收费公示栏-杭州教育局.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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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学年杭州教育收费公示栏-杭州教育局

2013学年杭州市区免费义务教育收费公示栏 收费项目 收费范围 收费标准(元/学生·学期) 收费依据 备 注 住宿费 小学住校学生 100 杭价费〔2000〕152号 杭财综〔2000〕523号 杭教计〔2000〕030号 住宿费含水电费。公寓化管理的住宿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另行核定。 初中住校学生 200 说明: 1、根据杭政函〔2006〕11号全市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免义务教育杭教计〔2009〕55号 杭财教〔2009〕794号低保家庭(含《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以及残疾学生在免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的基础上住宿费。同时,残疾学生生活护理费。上述学生在农村中小学就学的,爱心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元。 2013学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收费公示栏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收费范围 备 注 保育费 一、日托班幼儿园: 特级520元/月 甲级400元/月 乙级280元/月 丙级200元/月 丁级100元/月 二、全托(寄宿)班保育费标准可在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上最高上浮50%。 杭价费〔2005〕146号 杭教计〔2005〕035号 杭财综〔2005〕488号 大中小班 幼儿 一、根据杭教计〔2009〕55号 杭财教〔2009〕794号低保家庭(含《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保育费50%以上的资助残疾学生资助其所读幼儿园的保育费。 大中小班 幼儿 困难班费 早送:10元/月·学生 晚接:10元/月·学生 杭价费〔2005〕146号 杭教计〔2005〕035号 杭财综〔2005〕488号 大中小班 幼儿 价格监督电话:12358 2013学年杭州市区高中收费公示栏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 费 依 据 收费范围 备 注 学费 普通高中: 一般学校:600元/学生·学期 重点学校:1000元/学生·学期 杭价费〔2000〕088号 杭教计〔2000〕012号 杭财综〔2000〕237号 学生 一、低保家庭(含《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残疾学生以及)查询。 二、代收费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等费用。课本费为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教学用书目录》教科书和经省教育厅审定的列入教学配套的必备的音像教材费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课本费在省教育厅没有统一公布《教学用书目录》之前按实际用书情况合理确定;作业本费为教学计划所需的学生作业本用量费用。讲义资料等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代收费内容。代收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学期结束时学校应向学生家长公布代收费使用清单。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除上述规定的代收费外,学校不得自行增加代收费内容。 三、省级特色高中特色班按重点学校学费标准收费。 四、住宿费含水电费。公寓化管理的住宿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另行核定。 五、职业学校特殊专业需收取实验(实训)材料费,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经批准的相关专业在有实验(实训)课程安排的学期内收取规定的材料费用,没有开设实验(实训)课程的学期不得收取材料费用(杭价费[2005]162号)。 六、根据杭价费〔2010〕25号文件规定,学校按规定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学生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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