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不良金融产包转让协议
不良金融资产包转让协议
签约地点:江苏.常州
年 月
不良金融资产包转让协议
甲方: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XX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鉴于:
甲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其拥有的部份不良金融资产进行整体公开竞价。乙方在对甲方的资产包进行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竞价的方式取得不良金融资产包。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已公开竞价成交的资产包的有关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定义
1.1甲方:本协议中“甲方”系指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及其下属机构。
1.2乙方:本协议中“乙方”系指 (以下简称 公司)。
1.3资产包:甲方此次委托竞价的物权、不良债权资产的总和。
1.4债权、物权证明文件:用以证明不良贷款债权、物权的合同、文件、法律文件、权利证书,信函、传真、凭证等书面材料。
1.5风险:
资产包的风险:不良债权、物权因法律政策;债权、物权本身以及权利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权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6从权利:指与不良贷款债权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7资产交易基准日:本协议中“ 基准日”是指,甲方竞价公告明示的转让的不良金融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 年 月 日。
1.8资产交割日:指甲乙双方交接资产的日期,资产包权利以权利证明文件交接日视为资产交割日。
第二条 风险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包中的不良贷款后,对该不良贷款债权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不良贷款债权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不良贷款债权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乙方受让的不良贷款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不良贷款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吊销、被注销或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不良贷款债权在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在交接前可能存在已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失;
(3)不良贷款债权的担保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不良贷款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不良贷款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7)不良贷款的债权文件或可能存在缺失、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8)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9)涉诉标的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不良贷款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债权,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不良贷款债权的金额与本合同3.1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第三条 标的:
3.1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附件中的全部债权资产(本金 万元整) (详见协议附件一)。
3.2前款债权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债权合同本金,全部利息以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第四条 价格
4.1以 年 月 日由常州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成交确认的标的,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人民币)。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根据《特别规定》的约定,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竞价款项 万元整给常州产权交易所。
第六条 资产的交接
6.1资产包的权利证明文件交接即为资产的交接。
6.2 甲方交付的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合同。
(2)担保合同。
(3)借款借据凭证。
(4)债权转让文件。
(5)催收通知书。
(6)法院判决、调解书等法律文件。
(7)申请执行的相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