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PPT课件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 第一节 涉外刑事案件概述 第二节 涉外刑事管辖权 第三节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的一般程序 第四节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的特殊程序 第一节 涉外刑事案件概述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含义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概念 涉外刑事案件,是指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置的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外案件作出了明确的阐述。 该解释第133条规定:本解释所称的涉外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 综合这些法律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及外国或外国人的刑事犯罪案件。 广义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与外国或外国人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在我国境外发生的与中国或中国公民有关的刑事犯罪案件,以及国际条约和国际合作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涉外刑事案件的形态:发生在领域内和领域外两种形态: 发生在领域内的: 1.违法主体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 2.侵害对象为外国人的刑事案件; 3.犯罪行为地或犯罪结果地在中国境内的案件; 4.外国人在本国犯罪后潜逃到我国的案件; 5.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后逃回我国的案件; 发生在领域外的: 1.外国人犯罪案件 2.中国公民触犯我国法律的案件 3.中国公民触犯刑律后逃往国外的案件 4.中国公民在外国触犯所在国法律的案件 二、涉外刑事案件的类别 第二节 涉外刑事管辖权 一、涉外刑事管辖权的含义 (一)涉外刑事管辖权的概念 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外犯罪所拥有的起诉和惩罚的权力,即国家在国际司法事务中所享有的控制和处置具有涉外因素刑事案件的权力。 保护管辖原则,又称安全原则,是以国家利益和本国公民利益为基础而确定的刑事管辖权。 1.犯罪在外国发生,而不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否则只要按属地原则实施管辖即可。 2.犯罪是由外国人实施,而不是由中国公民实施的。 3.犯罪侵犯中国重大利益,危及中国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独立,侵害了中国的国家经济稳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利益,如果不行使刑事管辖便不足以维护本国安全和公共秩序。 4.保护管辖不取决于双重犯罪,不论行为地国是否把该行为视为犯罪,都不影响中国依照本国法律主张对该案件的刑事管辖权。 三、涉外刑事管辖权的扩展、冲突与解决 (二)涉外刑事管辖权的冲突 此外,涉外刑事管辖冲突还包括双重国籍冲突问题。 (三)涉外犯罪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1.解决涉外犯罪管辖权冲突应遵循的原则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2)公约优先原则 (3)或起诉或引渡原则 (4)普遍管辖原则 (5)犯罪地管辖优先原则 2.解决涉外犯罪管辖权冲突的具体方式 (1)法律协调 (2)外交协调 第三节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的一般程序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外刑事案件过程中采取的法律规定的通常步骤和方法。 一、涉外刑事案件的立案 (一)立案的条件 1.必须具有构成涉外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 (1)犯罪事实的认定要以我国《刑法》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为准。 (2)犯罪事实必须具有涉外因素。 (3)该犯罪依法应由我国管辖的。 2.必须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实施方法 一是不准出境的对象一般由省级司法机关批准; 二是应向当事人口头或书面通知; 三是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怎令提交财产担保或交付保证金后离境;四是可根据情况,扣留当事人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是通过口岸边检机关进行控制,阻止其出境。 4.暂缓出境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签证、证件的外国人,在吊销或收缴原证件并没收非法所得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或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居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程序: 公安部各业务局需对有关人员实施边控的,由各业务局审批,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公安部的名义布控。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需对有关人员实施边控的,由各省级公安机关审批,并以省级公安机关的名义交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机关边防局(处)布控,同时抄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对列入“不准入境人员名单”人员的边控,仍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和发布。 第四节 涉外刑事案件处置的特殊程序 一、特殊程序的含义 (一)概念 (二)特殊程序的特征 (三)涉外特殊程序的原则 略析外国人涉财刑事案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我国学习工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