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临沭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临沭县广播电视台 编制单位: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7年1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临沭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临沭县广播电视台法人代表文平联系人张学玉通讯地址临沭县夏庄东街119号联系电真/邮政编码276700建设地点临沂市临沭县苍山北路北段以西(N:34°56′24″,E:118°39′36″)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I6322占地面积(m2)2491m2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6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7年6月工程规模及内容:1项目建设背景临沭县广播电视台成立于1965年1月1日,经过改制后,于1995年成为临沭县广播电视台,是县政府依法设立的播出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改善临沭县城及周边无线广播电视覆盖效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安全播出的要求,临沭县广播电视台计划新建调频广播与数字电视发射基站,调频发射机1台,标称功率300W;数字电视发射机1台,标称功率为300W。设立地点为临沂市临沭县苍山北路北段以西,调频广播与数字电视发射基站中心位置的地理位置坐标为: N:34°56′24″,E:118°39′36″。地理位置见附图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临沭县广播电视台现委托我单位对其调频广播与数字电视发射基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在现场踏勘、参阅资料、现场监测以及理论预测的基础上,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临沭县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编制依据及产业政策符合性2.1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6)《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国发[2005]40号);(7)《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95号,2000年11月5日)(8)《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1997年);(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10)《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1997年3月);(11)《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5日实施);(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号实施);(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14)《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01年);(15)《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2006年);(16)《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1997年);(17)《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2011年5月1日起执行);(1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2.2 行业标准、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3)《环境影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