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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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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度—经济法注会考试)课件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基本理论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P22) 1、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解释1】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1)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订立合同);(2)民事诉讼;(3)某些财政、行政行为(例如代理专利申请、代理商标注册)。 【解释2】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某些具有人身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结婚)、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代理。 第三节 代理制度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释1】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解释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第三节 代理制度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解释1】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不属于代理。 【解释2】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不属于代理。 第三节 代理制度 4、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解释】行纪的法律效果首先由行纪人自己承担,然后通过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再转给委托人。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代理的是( )。 A、行纪行为 B、居间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 D、寄售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P24)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二、代理权的滥用(P24) 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 构成滥用代理权的条件: (1)代理人有代理权; (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原则; (3)代理人的行为有损被代理人的利益。 第三节 代理制度 1、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2、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三、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情形(P25)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解释】注意滥用代理权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第三节 代理制度 2、无权代理的后果(重点)(P25) (1)本人的追认权 (2)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例题1 例题2 【例题1·多选题】2009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例题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第三节 代理制度 四、表见代理 (一)概念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P26) 【解释】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人们对代理制度的信赖,保护善意相对人,保障交易安全。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P26) (1)代理人无代理权; (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 (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行为。 第三节 代理制度 3、表见代理的效果(P26) (1)本人 表见代理对于本人(被代理人)来说,产生与有权代理一样的效果。被代理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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