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信托业负之义务及相关行为规范.docVIP

  1. 1、本文档共2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信托业负之义务及相关行为规范

PAGE 1 信託業應負之義務及相關行為規範 財政部92年12月30日台財融(四)字第0920058675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11月19日金管银(四)字第0930033104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12月31日金管銀(四)字第0938012150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05月12日金管銀(四)字第0948010538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03月16日金管銀(四)字第09585006360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08月31日金管銀(四)字第09500323840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07月09日金管銀(四)字第09600244610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09月05日金管銀(四)字第09600382200號函洽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05月13日金管銀(四)字第09700166290號函備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06月23日金管銀票字第09700523810號函備查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10月07日金管銀票字第09900390270號函備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定依據) 本規範係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稱「信託公會」)依信託業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訂定目的) 為健全信託業內部管理,妥善維護信託財產,共同創造信託業之發展與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之利益,信託業於經營信託業務時,應遵守本規範,並應使其負責人及員工遵守本規範。 第二章 信託業應負之義務 第三條 (守法之義務) 信託業應遵守信託法、信託業法及相關法令與信託公會所訂定之會員自律公約與其他規章(以下簡稱「信託公會規章」),不得有違反或幫助他人違反法令或信託公會規章之行為。 信託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或其他依法得兼營之業務,於執行該等業務時,除應遵守前項所述各法令規定及信託公會規章外,並應依各該兼營之業務所適用之法令辦理。 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除應遵守第一項所述各法令規定及信託公會規章外,並應遵守該兼營事業所適用之法令。 信託業擔任境外基金管理辦法所定之境外基金銷售機構或私募境外基金之受委任機構者,除應遵守第一項所載各法令規定外,並應遵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外匯相關法規、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與中央銀行關於境外基金所頒布之相關命令。 信託業擔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所定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銷售機構者,除應遵守第一項所載各法令規定外,並應遵守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及金管會關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所頒布之相關命令。 信託業擔任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所定之期貨信託基金之銷售機構者,除應遵守第一項所載各法令規定外,並應遵守期貨交易法、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金管會關於期貨信託基金所頒布之相關命令。 信託業受託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除應遵守第一項所載各法令外,並應遵守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及其相關規定。 第四條 (忠實義務之一般規範) 信託業應忠實執行信託業務,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為信託事務之管理,應盡力為受益人謀求利益。 二、不得明知某項信託財產之投資運用或交易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是顯不適當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委託人或受益人之利益,而故意建議委託人或受益人進行該項投資運用或交易,或如對信託財產有運用決定權時,為委託人或受益人執行該項投資運用或交易行為。 三、不得明知委託人或受益人對於信託契約之重大條款、信託行為或信託財產管理之重大事項認知錯誤,而故意不告知該錯誤情事。 四、經營信託業務,不得對委託人或受益人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委託人或受益人誤信之行為。 五、不得故意設計某些交易行為以掩飾或隱匿其違反法令或信託公會規章規定之行為。 六、於擔任受託人時,除與他人為共同受益人外,不得以任何名義,享有信託利益,或與他人交互享有信託利益。 七、為避免信託業執行信託事務時與本身發生利害衝突,除信託契約約定信託業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外,信託業不得有信託業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禁止行為;除信託契約約定信託業對信託財產不具運用決定權之信託外,非依信託契約之約定或事先告知受益人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亦不得有信託業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之限制行為。 八、如以信託財產與其本身或利害關係人交易時,應依信託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及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就信託財產與信託業本身或利害關係人交易之情形充分告知委託人;如涉及外匯相關之交易,除應符合外匯相關法令規定外,並應就外匯相關風險充分告知委託人;其受益人已確定者,並均應告知受益人。 九、受客戶委託辦理信託財產之投資時,其業務相關人員有

文档评论(0)

fangsheke6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