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向高甲老师刑诉考点中罪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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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自侦案件的归纳?一、贪污、贿赂犯罪?(不用背,见了要能反应)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6.行贿罪;7.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8.对单位行贿罪;9.介绍贿赂罪;10.单位行贿罪;1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2.隐瞒境外存款罪;13.私分国有资产罪;14.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渎职犯罪?(不用背,见了要能反应)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5.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6.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7.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8.枉法仲裁罪;9.私放在押人员罪;10.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11.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12.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1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5.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16.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8.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19.环境监管失职罪;20.食品监管渎职罪;21.传染病防治失职罪;22.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2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24.放纵走私罪;25.商检徇私舞弊罪;26.商检失职罪;27.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28.动植物检疫失职罪;29.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30.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31.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32.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33.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34.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35.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36.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三、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的犯罪?普通主体: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破坏选举罪。特殊主体:1.刑讯逼供罪;2.暴力取证罪;3.虐待被监管人罪;4.报复陷害罪。?四、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法院自诉案件的罪名归纳?一、亲告罪?1.侮辱罪; ?2.诽谤案;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 ?4.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遗弃案;2.重婚案;3.妨害通信自由案;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5.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故意伤害案(轻伤);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考点提示】第四章的犯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的犯罪是侵犯财产罪。?三、公诉转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与“危、恐、特”有关的刑诉考点?一、律师会见?《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9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侦查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在三日以内将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答复辩护律师,并明确告知负责与辩护律师联系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对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出具许可决定文书;因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而不许可会见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理由。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应当许可会见,并及时通知看守所和辩护律师。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终结前,侦查机关应当许可辩护律师至少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不得随意解释和扩大前款所述三类案件的范围,限制律师会见。?二、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73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与“危、恐”有关的刑诉考点?一、拘留通知例外?《刑事诉讼法》第83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中院管辖?《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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