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教学课件 郑春贤 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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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教学课件 郑春贤 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 二、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渊源 2、英美法系 英美代表性的成文法 3、我国: (二)国际条约 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公约的适用范围 (2)公约适用的买卖范围 公约未涉及的法律问题 我国的态度 (三)国际贸易惯例 三、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买卖双方的义务 (一)交付货物 (2)关于交货的地点 2、英美法的有关规定 (2)关于交货的地点 3、公约的有关规定 (2)关于交货的时间 (二)移交有关货物的单据 (三)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 《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 1、各国的规定 2、《公约》的规定 (2)知识产权的担保 知识产权担保的限制 二、买方的义务 1.支付货款 (2)确定货物的价格 (4)支付货款的时间 ②付款交单 ③付款与检验货物相挂钩 2.接收货物 案例分析 (2)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案例分析 第四节 违约及其救济办法 二、买卖双方都可以采用的救济方法 (3)无过失责任原则 (4)不受其他救济方法影响 2、卖方转卖或买方补进时的损害赔偿 3、没有转卖或补进时的损害赔偿 4、另一方减轻损失的义务 (二)分批交货合同违约的救济 (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四)预期违约的救济 2、宣告解除合同 三、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的救济方法 (一)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  (二)要求卖方对货物不符合同之处进行修补 (三)要求减价 (四)给卖方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 3、是否一定给一段时间? (五)部分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的救济方法 (六)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补救方法  (七)卖方得对不履行义务作出补救 四、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的救济方法 (一)宣告撤销合同 (二)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 (三)自行确定货物的规格 (四)要求支付利息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一)双方当事人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二)法定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2)英国法的有关规定 ②非特定物的买卖 ③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 2、卖方交货或交单的时间 (2)美国法的有关规定 (3)我国《合同法》中的规定 3、变更登记的时间 二、货物风险的转移 (一)风险损失承担的一般原则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2.法律规定的时间 (三)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四)《公约》有关风险移转的规定 2.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 3.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时风险何时转移 4.买方自行安排运输风险何时转移 5、与货物风险转移相关的其他因素 (3)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三)国际贸易惯例的有关规定 (四)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买方违反合同情形主要有: ①不付款; ②延迟付款; ③不收取货物; ④延迟收取货物。 《公约》规定对买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时,卖方可以采取如下救济方法: 1、根本违反合同 2、规定的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后仍未履行。 但是,买方已支付货款,卖方原则上就丧失了宣告撤销合同的权利。 如果买方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其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规定一段合理期限让买方履行其义务。 形状大小,尺码没规定,卖方有权按其确定的规格交货,买方不得拒收 如果买方没有支付价款或任何其他拖欠金额,卖方有权对这些款额收取利息。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在买卖活动中,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灭失的风险何时起由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关系到买卖双方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 是指货物的所有权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从而使买方成为货物的所有权人,享有对货物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认可买卖双方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凡是有约定的,货物所有权则在约定的时间由卖方转移于买方。 1、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 (1)法国民法典:原则上是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的。 (2)英国货物买卖法也有相类似的规定。 ①特定物的买卖 在特定物的买卖中,所有权何时转移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若合同未予明确约定,则由法院根据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行为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的意旨。规则如下:   A、处于可交货状态的特定物,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转移。   B、卖方须实施某种行为使特定物处于可交货状态,则在卖方完成该行为并通知买方后,货物所有权转移。 C、“试验买卖”或“余货退回”的买卖,所有权在下列时间转移于买方:   a.买方明确表示接受该项货物;   b.买方收到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退货期内或虽未规定退货期但在一合理的期限内,没有发出退货通知。 A、货物被无条件划归合同下,即被特定化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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