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自身建设与改革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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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自身建设与改革ppt课件

工会自身建设与改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吴亚平 * * 工会自身建设的内容 工会理论建设 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法治建设 工会思想建设 工会作风建设 工会能力建设 * * 一、工会理论建设 1、工会代表谁? 工会代表工人? 工会代表工人阶级? 工会代表职工 计划经济:在国家劳动计划指标内的职员和工人 市场经济: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 * * 工会的身份: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代表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行政 工会 劳动者(社会学)--- 劳动的人 劳动者(劳动关系学)--- 与用人单位相对应的直接生产者 * *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所有者 经营者 劳动者 ——所有权 ——经营权 ——劳权 ——股东 ——行政 ——工会 工会代表劳动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 * * 劳权——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劳动就业权、休息休假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险权、职业培训权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继续 * * 2、工会的地位 流行说法——工会的地位应当和工人阶级的地位相适应 大前提:工会的地位应当和工人阶级的地位相适应 小前提:工人阶级处于领导地位 逻辑结论:工会处于领导地位 * * 工会的地位应当和劳动者的地位相适应 工人阶级 管理者 知识分子 工人 }劳动者 * * 1)劳动者地位的两重性 主人翁,领导者 被领导者、被管理者 下页 劳权 民主权 * * 工人阶级 管理者 (一重性) 知识分子 工人 返回 }劳动者(两重性) * * 2)工会地位的两重性 一方面,作为执政阶级的一员,工会有权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在企业中,参与企业的管理; 另一方面,工会又是劳动关系中被管理者的代表,应更多地代表、反映和维护被管理者利益。 * * 二、工会组织建设 1、工会组建的法定条件 会员条件 干部条件 工会自身条件 * * 会员条件 《工会法》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农民工能否参加工会? 私企业主能否参加工会? * * 私企业主可以入党,但不可入会 从法律上看,私企业主入会不合法 从理论上看,工会与党性质不同,不能进行简单推论 从实践上看,私企业主入会弊大于利—— 混淆了劳动关系的界限 模糊了工会的身份 削弱了工会的作用 * *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老板 工会 (会员) }工会 * * 工会干部条件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 * 工会自身条件 人数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一元化 第十条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 * 《工会法》第十六条 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工会法》第九条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工会法》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 * 2、基层工会干部劳动合同的保护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图示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图示 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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