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工量清单计价规则.doc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 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 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 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 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 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 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 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 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 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 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 语 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 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1 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 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 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 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 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 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 确认等的费用。 2.0.7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应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 的材料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特殊项目的金额。 特殊项目一般包括特殊措施、检验检测、工程技术监督等项目。 2.0.8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数量暂估的零星 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 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 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 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 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2.0.12 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 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 规费:根据国家、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计取或缴纳的,应计入建筑 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5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建 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注册在一个 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 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 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 2.0.19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编制依据 和规则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0 投标价:投标人

文档评论(0)

liwenhua1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