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劳动法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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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 概 述 一、什么是劳动法 劳动法是国家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出发而制定的,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的内容 包括: 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1、劳务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关系——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四、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往往是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双方均可能是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报酬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往往表现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 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取得的报酬是其所提供的劳务商品的价格,通常采用一次性、即时清结的支付方式。 3、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参与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等。 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能获得劳务报酬,没有保险、福利等待遇,更不用说参与单位的相关管理。 4、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 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相互责任上,劳动关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主要承担劳动法方面的责任;劳务关系纷纷中当事人之间主要承担民商法方面的责任。 案例 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销售部聘用了两名外地青年为业务员。事后销售部才将此事向人事部的人说了一声,当时人事部未作表示,这二人的工资从销售部利润提成中支付。半年后的某一天,其中一名青年在外出销售中遇到车祸,造成终身残废。于是,这名青年向公司要求享受公司职工的工伤待遇,但是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请议一议:这个案例中,该公司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五、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辨析题 小丽和小刚在课间休息时讨论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时意见不同. 小丽说:“劳动是公民的权利,不是公民的义务。” 小刚说:“劳动是公民的义务,不是公民的权利。” 1.两人说法对不对? 2.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劳动的两重性——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在本质上,劳动是一种权利。凡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获得劳动就业并有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另一方面,劳动又是公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项光荣职责,也是一种义务。 劳动权的内容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义务的内容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就业 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年龄内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案例: 刘峰夫妇经营小饭馆,生意兴隆,当人手不够时,他们就将已缀学的侄女(15岁)收留在饭馆里干一些力所能及的零活,每月报酬100元。后来此事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他们被罚款1000元,并被责令纠正。 请想一想: 这个案例中,劳动部门的处罚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我国劳动就业的原则 1、国家促进就业 2、平等就业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 4、劳动者竞争就业 5、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的原则 6、禁止未成年人就业 促进就业的措施 1、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2、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法律范 围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3、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 经营实现就业。 案例 某公司欲招聘一名秘书,招聘广告 中要求的条件是:女性、25岁以 下、1.70米以上、身材苗条、面容 姣好、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对此类招聘广告从法律上应如何评价? 案例: 小朱和小莫是某技校电子专业的学生,他们 于2002年毕业后在家乡的小镇开设了一个家 电维修店,而且经营正常,收入稳定。 请想一想: 这个例子中两名技校毕业生的行为是否属于 就业?如果是的话,这是属于那一种形式的 就业? 请想一想: 某私营企业从社会招收了10名工人,同时招 收了3名15周岁的童工;有4名妇女因性别关 系而被拒招;另有1名在职的正在休产假的妇 女被辞退;新招收的工人要求组织工会,但 经理以私营企业不应有工会为由而未允许。 请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上述做法哪 些是错误的? 谢谢! * * * 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 调整 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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