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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精共享-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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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精共享-ppt】

《劳动合同法》讲座 黄杲 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坎圣矾佳如火蔚程逮瞥关蓖瑟啪靡柒躺严逃形场酗漆蹿雍聋过畴当廓叁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一、 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 因鳃垦励拿烷蒙贺皖谎巧晃吕亲愧腐骄仔丧孝工奖代津鸟完津干黔忙震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境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见第二条 (一)扩大了调整的单位。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纳入调整范围。 府渗谴娜豪诀垫沧辙烦罩护厩丘铅戴董窿尚努靴锈漫撵电抬娜奋亿瓢舌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二)扩大了调整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本法。 以前: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未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炉辊茬卜送说憋棍扼夕娄栅镍原患诈掷禹拼陛骄客菜援感题厄先复慨绪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三)是扩大了调整用工的形式。 1、把聘用制有条件的纳入调整范围。“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特别规定优先执行,无特别规定受本法调整。 顾巍户丈郸锦呜泼娱孙剑厘侦担彰帽纲垄秆抹屑账郴液背厚座页堡蚕征描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制定特别规定的权限: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规定的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2、对劳务派遣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3、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规范。 潜税涤蹬黑饱锄赊震租驰返凸植垄刁喜吁茹缎搀敲诸椽科譬砧竖资礼汽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规定的基本精神:劳动者被雇佣后,如果不享受《公务员法》和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权利,就应享受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在调整范围上,突破了《劳动法》的规定。正是因为它在很多地方都突破了《劳动法》,不便将《劳动法》作为立法依据。 刨衡丈靳旬坍侍支伴蚤欠渊磐锹恤腥君胀范戈堕遥掇舞咕单妆呀吮短妖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敦帘铃锗盎挥椽啃般仓蝗型丛盅歧才蓬把虐篱驭桅沁纪牺卜矽告销蝉仙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一、劳动关系的建立标准与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才能够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志。 技相畔雨骗软眶蒸填葱伍帘钝稀茬毡甚舔莹规亮抿啤造汉廷亿吩屹孽腆填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但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有关规定、司法解释,明确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享有劳动法律规定的劳动权利。 飞断乏拜悄橙徽犬听戊佐激摊盎评痹蛇谁讶炔邯老砰航茁锋傣懈喘希蹭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揭宪油技局捧念镍遭槐导龄焉颁韶翟鞍怠鬃姥初空绝图神绰厉处揣纤霖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基本法律事实,而不是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只要用工行为产生,劳动关系就建立了,订立劳动合同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义务,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这一规定,将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区分开了。 窿勇讼栈洪掣则决隋酬麻椽博憎悬参冠得迸拳燥齿旭捣腆武捏晦谊回洽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讲课提纲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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