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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相关知识案分析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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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相关知识案分析PPT

没有证据可以要回加班费吗? 张小姐是一房产公司的售楼小姐,企业经常安排其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参加房产营销推广工作,并一直拖欠其加班工资达两年之久。张小姐遂将房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两年的加班工资三万元。根据拖欠工资举证倒置的原则,企业举证了经过合法程序产生的 《加班工资核算制度》,制度中明确:员工加班工资以其每月的考勤为依据进行核算,由部门经理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同时企业还举证了张小姐两年来的考勤记录,记录中显示其并没有存在任何加班的事实。 面对企业举证的书证,张小姐不予认同,并提出两点质疑:一、企业提供的考勤记录只有其部门经理一人的签字认可,没有经过自己的确认,由于部门经理受企业的管理,其与企业存在特殊关系,仅靠其单方面提供签名的考勤记录不应成为认定事实的客观依据,不应得到支持。二、考勤记录是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填写的,在填写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伪造和篡改,考勤记录人又与企业存在特殊关系,其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值得怀疑。 但企业辩称,张小姐对于企业提供的证据产生异议,但拿不出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来,企业提供的证据是真实、客观的书证原件。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一方当时人提出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作为证据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该确认其证明力。所以应该得到认可。 本案问题:   1、没有加班证据的张小姐能否得到支持?   2、基于此案,劳动者从中得到哪些启示?用人单位又应该如何做好员工加班工作? 一、劳动者是否加班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二、部门经理记录的考勤可否作为认定劳动者无加班的证据? 三、在加班费的主张上,劳动者是否只能消极主张? 四、用人单位应如何做好员工加班的工作? THE END 谢谢 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端了铁饭碗 (劳动合同的解除) 案例 干会计工作的李小丽于2009年与某化工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心里很高兴,逢人便说自己已经端上了铁饭碗,没有了后顾之忧,朋友们也都很羡慕她,自此之后,她再也不象从前那样认真工作了。有一天因失职,做错了账,使 公司造成了20万元的损失。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李小丽不服,认为自己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李小丽的观点是否正确? 相关法律链接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评析 李小丽的观点是错误的 其实,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是相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未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的一种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了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外,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所有属性,也存在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情形。 对于一些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来说,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留住核心人才、高级管理人才会更有吸引力。   而对员工来说,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上,事实难料,一旦发生法定终止事项,员工终难逃被用人单位“炒鱿鱼”的厄运。切记只有独善其身,才能永远处于主动地位,笑傲职场。 六、劳动者的辞职权及其违约金问题? 张三是某广告公司的一名员工,最近,张三总觉得单位时常要求加班加点,而且不支付加班费。于是张三就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所在单位要求辞职。单位收到奇辞职书以后,告诉张三未经用人单位允许不能辞职,如果其非要辞职,公司将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请问,公司的该行为是否合法? 相关法律链接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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