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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讲解.ppt

第92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94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98条:本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 保 争 议 处 理 社保争议处理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法》争议焦点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为劳动纠纷。 discuss:没退休的争议如何处理? 社保争议的管辖 1、《司法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司法解释(二)》第六条: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3、《司法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社保争议的管辖 Discuss: 1、社保争议的种类包括什么? 2、未足额缴费的法律责任与风险是什么? 3、社保争议的处理模式与时效如何理解? 4、未足额缴费导致职工退休待遇受损的审判尺度是什么? 5、未依法缴费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经济补偿金应如何支付? 6、补缴社保双方承担比例争议; 7、没缴社保医疗费报销争议; 8、扣押、遗失档案补缴社保争议; 社保争议的管辖 Discuss: 9、不出具离职证明失业保险赔偿争议; 10、没缴纳社保员工退休待遇争议; 11、超生要求支付产假待遇争议; 12、职工个人原因导致社保关系无法从外地转移过来的,社保关系如何处理? 13、双方约定以较低缴费基数缴费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14、待岗人员与单位签订社保缴费协议的如何认定其法律效力? 15、未依法缴费导致职工的工伤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16、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关于退休年龄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Case3: 案例: 某外资企业公司经营地在上海,在全国各地有办事处,张某是该公司成都办事处的员工,1996年入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我国社保政策各地不统一的原因,张某1996—2004年的社会保险公司无法为其缴纳。 2004年之后,该公司委托成都一家机构为张某在成都缴纳社会保险费,直到2009年6月,该员工书面要求公司给补缴1996—2004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并在2009年的7月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提出20多万的经济补偿金。 Discuss: 如何看待张某的辞职与经济补偿金主张? 《社会保险法》焦点分析 26、农民工与土地被征用农民的特殊规定  第八十九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按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条 土地已被全部征用且未就业的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支出。 《社会保险法》焦点分析 27、如何确定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焦点分析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补偿费用;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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