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 教学课件 徐孟洲 著 第二编 第九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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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研究生用书) 教学课件 徐孟洲 著 第二编 第九章

三、国有企业的义务和经营责任 (一)国有企业的一般义务 国有企业在享有广泛的经营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由国家设定的相应义务。 (二)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 企业的经营责任也称自负盈亏的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对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营责任、厂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和职工相应的责任三大类。 1.关于企业对外的民事责任 2.企业的经营责任 3.厂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和职工的责任 四、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七节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的概念和原则 国有企业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企业其他国有资产。为加强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模式和定位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采取“两级三层”的设置模式。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义务 (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背景资料】国资委加强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参见《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gzjg/zcfg/200607060138.htm,2006年7月1日访问。 目前国资委管理166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大多分布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一批重要骨干企业在国家经济基础领域和支柱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发挥着关键作用。 但目前中央企业对投资活动的管理有较大差异,中央企业行业分布过宽,部分企业主业过多,主业方向不明,资源配置不合理。另外,企业规模大小、管理水平也差别较大,情况各不相同,客观上需要加强监管。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和加强监督管理,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有利于中央企业的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加快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中央企业投资决策和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鉴于此,国资委于2006年6月28日发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国资委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代表,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监管是其重要职责。 同时强调企业作为投资活动的主体应有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是把握方向,通过确认企业的主业及对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审核,引导企业投资向主业集中,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目的,不是代替或帮助企业进行投资决策,而是通过了解掌握企业投资情况,从大量投资活动中分析和发现带有共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提示或提出督导意见,引导企业防范投资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国资委所监督管理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1)固定资产投资;(2)产权收购;(3)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投资活动和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2)符合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3)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4)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5)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6)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7)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8)充分进行科学论证,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均水平。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的是分类管理:一是对企业大量发生的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将资金集中投向主业发展;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非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必要的审核管理。 二是根据中央企业不同的组织形态和法律形态,对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投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管理,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其中对国有独资公司完成董事会试点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对于未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备案、非主业投资活动实行审核管理,促进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国有企业监事会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根据需要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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