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民康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奖惩制度.doc

怀远县民康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奖惩制度.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怀远县民康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奖惩制度

怀远县民康医院医疗纠纷 处理奖惩制度 县卫计委: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管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1、职责分工 一、【领导负责制】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科长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对其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二、【医防科职责】医防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并且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 三、【保卫科职责】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遇有暴力倾向苗头时,负责向警方及时报告。当医患双方谈判时,应医防科要求指派保卫人员全程陪同医院谈判代表,不得离开谈判现场,确保谈判代表人身安全。对于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暴力行为以及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卫科要果断制止,并负责现场取证,向警方和医防科提供证据。当患方在医院科室恶意闹事时,当事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应立即到达当事科室,并在闹事平息之前保卫科不得离开现场,保卫科应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防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防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 四、【责任科室职责】一般医疗纠纷(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除外)原则上归属各部门处理。病区各科室医疗纠纷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器械科科长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行政科长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防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2、初步解决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责任人、上级医师、科主任、护士长积极向患方做好解释工作,尽量把纠纷解决在萌芽之中。当患方不能接受解释时,医方当事人告知患方直接到医防科进行投诉。 二、【调查核实】医防科接受委托或投诉后,应及时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责任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及其他医务人员应配合医防科工作,否则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医防科应尽快做出初步调查意见及处理方案,向主管院长报告,向患方家属通报和解释。 三、【医患谈判】当突发重大恶性事故发生需要医患谈判时,由主管院长、医教科长、保卫科长、医防科长,责任科室主任组成应对小组,主管院长任组长。谈判代表由医防科长出任,必要时主管院长亲自出任。 四、【报告制度】对于有过错医疗纠纷,责任科室6小时内组织全科讨论,24小时内向医防科提交书面报告。对于复杂的、重大的、有暴力倾向的恶性事件,科室当事人或当班人员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立即向医防科、医教科、保卫科报告,医防科立即向主管院长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总值班代行院长职权时,责任科室立即向总值班报告,总值班立即同时向主管院长和医防科报告。 五、【鉴定、诉讼】医疗纠纷的鉴定和诉讼由医防科、法律顾问、责任科室共同组成专案组,由医防科承担组织领导工作,法律顾问和责任科室对医防科负责,医防科对主管院长负责,主管院长对院长负责。 六、【总结】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天内,责任科室组织全科讨论,并写出教训总结报告,一周内交医防科。 3、赔偿预案 医防科针对医疗纠纷的评估结果,根据事件的性质,责任大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赔偿条款进行赔偿预算,向主管院长提出赔偿方案。同时决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卫计委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 4、经济罚则 一、经医疗纠纷评估委员会认定,由于渎职行为导致的医疗纠纷(事故),扣发三个月全科奖金,责任人并扣发三个月工资。 二、经医疗纠纷评估委员会认定,属于难以避免的医疗纠纷(事故),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不承担医疗赔偿责任。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其他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怀远县民康医院 2015年12月2日

文档评论(0)

skvdnd5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