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 业锋教育在线(梧桐教研网) 谌业锋特级教师专家型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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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症 业锋教育在线(梧桐教研网) 谌业锋特级教师专家型课件

四川省凉山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谌 业 锋 ⊙ 四川省特级教师 ⊙ 凉山州专家型教师 ⊙ 凉山州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 中学高级教师 ⊙ 中小学教育研究室主任 ⊙ 西昌学院客座教授 欢迎访问 业锋教育在线 谌业锋主页 /jksyf.html (讲座幻灯课件请在网上下载,让我们一起思考!) QQ:178990915 电话 E-mail:jksyf@163.com 四川省凉山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谌业锋 一、神经症的概念 二、神经症的特征 三、神经症的分类 四、神经症的病因 五、神经症发病的心理学机制 六、神经症的临床表现 一、神经症的概念 神经症(neuroses): 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 (一)神经症最早是指神经系统的疾病 Thomas Willis(1622—1675)这位英国医生一直把某些疾病归成一类,成为神经疾病。他是Cullen神经症概念的先驱。 William Cullen(1710—1790)在1769年最先提出神经症术语 (二)神经症概念转变为仅指神经系统的功能性障碍 19世纪后半叶,几乎所有现代神经症各种临床亚型的术语都先后被提出并确定。歇斯底里和疑病症这两个词在古希腊医学中就已有之;19世纪初就有人使用神经衰弱一词,1869年,G.Mbeard关于神经衰弱的论文影响广泛而深远; 1861年B.AMorel首先使用强迫症一词;1871年westphal创用广场恐惧症一词,此后,各种不同命名的恐惧症层出不穷;1894年,弗洛伊德将焦虑症视为一种独立的临床实体;1898年L.Dugas创用人格解体一词。 (三)神经症专指一种精神障碍 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随着精神分析等各种心理学和精神病理学派纷纷登场,“神经症是一种精神障碍”的观念也逐渐深入人心。1949年以后,由于受到前苏联医学思想的影响,我国一直把neurosis翻译为神经官能症是不恰当的(1984年才正式定名为神经症)。 二、神经症的特征 (1)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这些症状可以单独存在(抑郁除外),但大多数是混合存在,尤其是焦虑症状。 (2)无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基础 (3)患病前多有一定素质和人格基础。起病可能与精神刺激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 (4)病人的症状与现实处境不相称,感到一种无能为力的痛苦,但一般的社会适应能力良好。 (5)不存在精神病性症状 (6)对自己的病有相当的自知力,常常有较强的求治欲望 (7)病程迁延,需至少3个月方可下诊断(除惊恐发作外) 三、神经症的分类 (1)恐惧症(场所恐惧症,社交恐惧症,特定恐惧症等) (2)焦虑症(广泛性焦虑,惊恐发作和混合性焦虑) (3)强迫症,可以有强迫思维为主,强迫行为为主或两者混合三种形式。 (4)躯体形式障碍。包括躯体化障碍,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疑病症,躯体形式植物神经紊乱,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等 (5)神经衰弱(一种以精神易兴奋却又易疲劳为特征的神经症) (6)其他或待分类的神经症,如咽喉部哽咽感引起吞吐困难,心因性斜颈,心理性瘙痒,心因性痛经等。 四、神经症的病因 神经症的病因是多元性的,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外在的精神应激因素与内在的素质因素是神经症发生的必不可少的原因,两者缺一不可。 (一)精神应激因素 长期以来,神经症被认为是一类主要与社会心理应激因素有关的精神障碍。引起神经症的精神应激事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应激事件的强度往往不十分强烈,而且往往是多个事件反复发生,持续时间很长,即虽然灾难性的强烈应激事件也可引起神经症,但更多的是那些使人牵肠挂肚的日常琐事。 (2)应激事件往往对神经症患者具有某种独特的意义。这些事件在健康人看来微不足道,但对于某些神经症患者来说可能是特别敏感的。即更重要的不是事件本身正负性,强弱,而是是否造成个体的内心冲突; (3)患者对应激事件引起的心理困境或冲突往往有一定的认识,也知道应该怎样去适应以消除这些事件对心理的影响,但往往不能将理念话解为行动,将自己从困境和矛盾的冲突中解脱出来,以至应激持续存在,最终超过个体的应付能力或社会支持能提供的保护水平而导致发病; (4)神经症患者的精神应激事件不但来源于外界,更多地来源于患者内在的心理欲求。因为神经症患者往往是理性的,道德的,传统的,常常忽略和压抑自己的需求以适应环境,但又总是对他人和自己的作为不满,总是生活在遗憾和内心冲突之中。因此,许多痛苦实质上来源于患者的个性,即所谓“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二)素质因素 大多数研究者倾向认为,与精神应激事件相比,神经症患者个性特征或个体易感素质对于神经症的病因学意义可能更为重要,即使一些生物学病因如遗传学的研究,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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