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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概要第二章 医院药学部(科)的组织机构及管理课件
1.三级医院药学部主任或负责人资格 高等学校药学专业或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师 二级科主任应由副主任药师担任。 2.二级医院药学科负责人资格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担任 3.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 具有高等学校药学专业专科以上或中等学校药学专业毕业学历 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认真执行国家对药品使用领域管理的政策 法规和各项制度,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药品 质量负责。 2.审核判断处方是否合理,拒绝调配不合理处方; 能够快速准确地调配处方,并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负责分发、销售非处方药,向消费者介绍、推荐 最佳治疗药物和用药指导。 职 责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 3.负责医院自制制剂的配制、质量检验工作, 负责全院药品的抽检、检定工作。 4.开展用药咨询,向医师、护士、患者等提供 用药信息,指导合理用药; 结合临床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新药试验和药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 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职责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 5.组织和参与医院药品采购计划的制订、各 项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的制定和修改,依 法实施药品监督,抵制违反国家药品管理 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指导培养药学人员。 职 责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职责 1.药师担负起有利于增进人民健康的社会责任和 义务。 2.药师其业务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与健康,要不 断吸取新知识、新技术、新信息,将日新月异的 药品知识提供给医务工作者。 职业素质要求 三、医院药学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 3.必须保证把符合药典和有关药品质量标准 的药品制剂提供给患者,严禁假劣药品进 入药学部(科)并将其发给患者。 4.严格工作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努力并特 别用心调配处方和制备制剂,必须做到万 无一失。 职业素质要求 三、医院药学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 5.对要求重新调配的处方,须及时与医师联 系。不得对患者就处方乱加根据药学评论。 6.药师要文明礼貌,热心为患者服务,耐心 解答患者的问题; 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决不借职务之便 谋取私利。 职业素质要求 三、医院药学人员的职业素质要求 四、医院药学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一)继续药学教育项目的类型 (二)岗位培训 (三)在职业务教育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一类学分 二类学分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省、市、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全军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 或卫生部部属院校、直属单位和中华医学会总会 举办,向卫生部医学教育委员会专项备案的项目; 一类项目可包括国家级、军队级和省级项目。 授予由各地和各单位举办的其它类型的学习班、 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 包括自学内容和发表的论文 出版的专著 获得的科技成果和基金、 出国学习以及参加的教学工作等。 (一)继续药学教育项目的类型 调剂 制剂 质量监控 药品供应 临床药学 临床药理、 药事管理 药学研究等 工作范围与研究内容 (二)岗位培训 短期脱 产培训 进修 学习班 培训班 出国研修等 (三)在职业务教育 有关法规 职业道德 知识与技能 内容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分类 必修 选修 自修。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网络教育 学术会议 远程教育 函授 短期培训 刊授 其他等 广播 视像媒体 技术 业余学习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获得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 注册期3年内累计不得少于45学分 必修和选修每年不得少于10学分 自修内容学习可累计获取学分。 第四节 医院药事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 医疗事 故处理 原则等 药品制剂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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