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剖析成本法适用范围调整的影响.docVIP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剖析成本法适用范围调整的影响

剖析成本法适用范围调整的影响   拟对成本法适用范围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予以具体剖析.   伴随201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2016版2号准则”)的发布与实施,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再次做出了调整.从技术层面而言,无论是对重大影响以下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还是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实务界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或片面理解,笔者拟对成本法适用范围调整所带来的影响予以具体剖析.   重大影响以下没有活跃市场权益性投资   ”2016版2号准则”第二条将长期股权投资定义为:”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由此不难判定,”2016版2号准则”将重大影响以下的权益性投资排除在长期股权投资所界定的范畴之外.此举意味着,重大影响以下的权益性投资将不再执行”2016版2号准则”,只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以下简称”22号准则”).换言之,对于重大影响以下的权益性投资不再做有、无活跃市场的区分.   对于重大影响以下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所适用会计准则的调整,实务界尚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人们通常的判断逻辑是:按照”22号准则”的要求,对于重大影响以下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只能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于是,人们就产生了如下困惑:对于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很难确定其公允价值,尽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没有影响到损益核算,但要影响到资本公积,进而影响到净资产的无规则变动.   ”22号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法计量”.据此有理由判定,人们的上述困惑是毫无必要的,对于重大影响以下没有活跃市场的权益性投资,原来是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调整准则归属后仍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只不过所适用的会计科目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变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已.   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依据”2016版2号准则”的规定,只有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才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与xx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xx版2号准则”相比较,”2016版2号准则”对成本法的具体规定发生了细节性变化,实务界对成本法的具体应用尚存在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现分述如下: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与”xx版2号准则”相比较,”2016版2号准则”对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规则做出了重大调整.简言之,”长期股权投资”不再按照被合并方个别报表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的份额来计量,而是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的份额来计量.   笔者认为,”2016版2号准则”所做出的此项调整,旨在遏制最终控制方借助关联交易等手段来人为”压低”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进而遏制合并方低估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金额,并据此”打压”最终控制方凭借”低进高出”的手段来粉饰合并方获利能力的”空间”.   面对”2016版2号准则”的此项调整,实务界的普遍疑虑是,实务中如何确定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人们一致人为,合并日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均为合并后的总体数额,通常无法判断出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后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所占有的份额.   一般说来,人们的上述观点似乎不无不妥,但仍须设法将”2016版2号准则”的此项规定”落地”.笔者设想的综合对策如下:第一,合并方应获取被合并方向最终控制方提交的个别报表;第二,合并方应获取被合并方向最终控制方提交的其自身会计政策以及会计年度起止时间与最终控制方是否一致的详细书面声明;第三,合并方应获取被合并方向最终控制方提交的需要抵销事项的详细说明;第四,依据前三项资料就可以推断出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数额.   (二)关于成本法后续计量中投资收益的计量   ”2016版2号准则”第八条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xx版2号准则”第七条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收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由此不难得出如下结论:依据”2016版2号准则”的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可以全部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而不再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毫无疑问,与”xx版2号准则”的相关规定相比较

文档评论(0)

jixujianchi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