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docVIP

关于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

关于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关于对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的思考 依法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征缴必要的社会抚养费,既是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公民一种经济限制,又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社会抚养违法出生人口的经济压力。将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实际工作中,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却很难征缴到位。由于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进而严重影响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推行。如何解决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缴难问题已成为社会特别是广大计生工作者关注的一个热点。就此,我想从三个方面进行一些初浅探讨。 一、社会抚养费征缴概况 社会抚养费征缴难不仅带倾向性、普遍性,而且不同层面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率差异性大。如株洲市二年至二一年两年中,全市应征缴对象1573例,应征缴金额819.9万元,实际征缴金额452.4万元,征缴到位率仅55.14%。荷塘区一九九八年至二二年五年中,全区应征缴对象91例,应征缴金额88.96万元,实际征缴金额只有26.4万元,征缴到位率仅29.6%。从该区五年征缴分布情况看,农村应征缴对象57例,应征缴金额53.5万元,实际征缴金额7.67万元,征缴到位率14.32%,城镇纯居民中应征缴对象25例,应征缴金额26.62万元,实际征缴金额12.33万元,征缴到位率46.31%,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征缴对象9例,应征缴金额8.79万元,实际征缴金额6.35万元,征缴到位率72.24%。在应征缴对象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有11例,申请执行金额14.96万元。可见,社会抚养费征缴在农村表现为“两多一低”、在城市表现为“两少一高”,即农村的征缴对象多、应征缴金额多、征缴到位率非常低,城镇、机关、厂矿的征缴对象少、应征缴金额少、征缴到位率相对高。 二、社会抚养费征缴难的原因 (一)违法生育子女公民的自身条件(状况)不佳。 从历年积累的资料看,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差不多都是文化素质不高、婚育观念相对滞后、法制意识淡溥、经济条件差的对象,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更为典型,不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农民,由于受“养儿防老”、“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想方设法躲生超生,这类人群很少拥有积累和相当家财,甚至徒有空房一栋。违法生育子女对象的自身条件(状况)不佳,是造成社会抚养费征缴难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 (二)社会抚养费征缴氛围不浓。 应该说,如期足额地将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除了能够缓解国家、社会抚养违法出生人口的经济压力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行这种手段而在某种意义上达到教育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目的,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全面实现,但实际工作中,各级还没有从思想上摆正社会抚养费征缴的认识。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从上到下的一年一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中没有社会抚养费征缴到位率这个考核指标。由于缺乏考核引导,基层工作人员自然不会象抓考核指标那样尽心尽力,即使他们思想上意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而在具体操作中采取的却往往是能征多少算多少的态度。二是社会相关方面还没有形成协助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概念。社会抚养费的征缴,一直被认为是计生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事实上,任何权力的行使都需要其他权力的协助,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执行更需要相关方面的配合。比如法院、税务、工商、公安、银行等方面如果积极协助征缴的话,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效果就会好得多。社会抚养费征缴氛围不浓,给违法生育子女公民的压力不够,致使有的应缴对象能拖则拖、能躲则躲,有的甚至干脆不理不睬,这是社会抚养费征缴难到位的又一重要因素。 (三)社会抚养费征缴体制不顺 由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除公安、海关、税务、审计等少数几个行政机关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外,其他绝大多数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并不一定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计生行政机关即属此列。它只具有对公民违法生育子女行为的认定权、处罚权,而无强制执行权。对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计生行政机关只能采用非诉讼方式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由于执行人员和财力紧缺等问题,承受不起大量的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所形成的压力,即使法院受理,也只能根据时间顺序采取按部就班的执行程序。这就注定了计生行政机关作出的社会抚养费征缴决定,既无法通过自身强制执行解决,又不可能全部提交法院强制执行到位,这种行政司法执行运行体制,使社会抚养费征缴的行政效率大打了折扣。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手段不多 目前向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征缴社会抚养费,无外乎计生行政机关直接征缴或将少量案件提请法院非诉讼执行两种渠道。无论通过何种渠道,前提是违法生育子女

文档评论(0)

baoyue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