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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池的清洗消毒(可合理缺项) 松江卫生监督(PPT55)课件
2010年上海市松江区沐浴场所量化分级操作指南 陈纯 2010.1.1 主 要 内 容 一、沐浴场所量化评分的工作要求 客观真实、积极指导 加强沟通、及时上报 沐浴场所量化评分检查日期: 10月26日-12月1日 第一次量化评分上报日期:11月9日 最后量化评分上报日期:12月1日 二、沐浴场所量化分级评分指标确定 (一)一级指标:结合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性质、共性情况 一级指标: 卫生管理:指卫生许可证、体检培训、公示等。 功能区卫生要求 :指更衣室、消毒间、浴区、卫生间环境等 。 公共用品卫生要求 :指公共饮具的清洗消毒、绵织品的保洁存放等。 通风系统:指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 二级指标: D级关键项5项 1. 卫生许可证 10.医疗保健 14.池水循环净化 22.拖鞋清洗、消毒 24、自洗棉织品清洗、消毒 A级关键项4项 7.自查与公示 14.浴池的清洗、消毒 19.浴巾的区分与放置 29.消毒剂及化妆品 三、松江区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 总则 分值所标明的阿拉伯数字是指该项目所占的分值。 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D级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要求的,则总得分为零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即为“差”,并在该项“得分”栏内和表头“核定等级”处记入汉字“不合格”; 评分表中分值为“●”的项目为A级关键监督项目,达不到此“评查内容”满分的,则不能评定为A级。 第二部分 基本信息(表头) 1.总得分:评分表原总分为100分,实际总得分是依据本评分表对住宿场所进行评定的实际得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除以应得总分,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应得总分等于100-合理缺项分值总分。 3.核定等级: 将合格的评定为A、B、C三个等级,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对不合格的直接在旁边打钩。 卫生管理 1.卫生许可证 (关键项) 有过期、伪造、涂改、转让、倒卖现象;不予评定等级 本条是对公共场所经营资格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经营者在经营时须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卫生许可证应真实有效,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倒卖或转让他人,逾期3个月未复验视为过期。 不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2.亮证经营 卫生许可证原件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醒目位置(如大厅、入口、接待处、前台的面向顾客墙面等处) 未公示扣2分 3.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一)证照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三)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四)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六)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七)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八)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九)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十)公示制度; 无卫生管理制度的,此项不得分(扣2分);管理制度内容不齐全的,扣2分。 4、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事件),有力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救死扶伤,特设立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专门人员)。 (二)报告、通信网络: 一旦发生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专门人员)必须协助处置,同时及时通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电话 (三)处置办法: 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及其他传染病病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法规,按照法定程序采取停业等相应措施,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 5.卫生管理机构及人员 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的有关规定, 沐浴场所应设置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场所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2.无卫生管理组织的,扣2分;无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扣2分。 6.体检培训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抽查三人以上,缺一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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