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相关问题(2011年5月).ppt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相关问题(2011年5月).ppt

  1. 1、本文档共6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相关问题(2011年5月)

3、审批发证 全部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审查与审批 发证由省局负责,证书的领取各实验室可到 当地市局领。 介绍一下实验室资质认定 行政许可工作流程调整问题 谢谢大家! 二○一一年五月 比如,声称具有婴儿配方食品的检验能力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 ? 其检验参数(51)有:感官要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A、D、E、K1、B1、B2、B6、B12、C、烟酸、泛酸、叶酸、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六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水分、灰分、杂质度、铅、硝酸盐、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或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菌、阪崎肠杆菌、沙门氏菌、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脲酶活性 ? 这些参数除了左旋肉碱、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3项无指定的检验方法外,其他都给出了指定的检验标准方法(48项) ? 只要48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则不能以“婴儿配方食品检验能力”的形式申请,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 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 7、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1)检验能力的几种申请形式 ①按食品安全标中确定的食品类别申请检验能力 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中的“某类”申请。如,肉与肉制品类、乳与乳制品类、饮料类、水产品类、糕点类等等,可申请一类或多类。 比如,婴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GB10765-2010) ,所有婴儿配方食品共同遵循的标准。 对此类申请,能力确认时按类确认,应该具备全部指标的检验能力。否则只能按参数申报。 ②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食品名称申请检验能力 形式:产品标准+食品卫生类别标准。 如,大米,申报时,既要考虑执行大米产品标准(GB1304),同时又要考虑执行食品卫生标准(GB2715)。 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标准 ,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 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③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申请检验能力 如,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标准 (GB15044-2009),具有该标准规定的全部参数的检验能力,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 ④按食品相关产品的卫生标准申请检验能力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4803-1994) 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卫生标准(GB14930-1994) 搪瓷食品容器卫生标准(GB4804-1994) 全部具备该标准规定的参数,方具有判断该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 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⑤按参数类别描述检验能力 如,食品中真菌毒限量(GB2761)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 ⑥按方法标准申请检验能力 如,水分(GB5009.3-2010)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2-2010 ) 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⑦按食品安全事故致病因子鉴定标准申请检验验能力 如,对沙门氏茵食品物中毒诊断处理原则WS/T13-1996 病原性大肠埃希士菌食物中中毒诊断标准 及处理原则WS/T8-1996 未知致病因子鉴定 ⑧按安全风险评估要求描述检验能力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15193-2003》 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2)检验能力申请项目表格式仍然延用以往的表格形式,填写方式不变; (3)食品检验机构要分别填写“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和“申请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检验能力项目表”,将非食品检验项目部分与食品检验部分的能力项目严格区分开(强制性要求); (4)单纯的食品检验机构,可只填写“申请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检验能力项目表”。 关于检验能力的申请形式问题 8、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用于非食品检验时的处理 不是全部使用食品安全标准申请的检验能力都是 食品检验能力。 如:对于涉及水质检验的机构,如执行生活饮用 水GB5750系列检验方法标准,暂不纳入食品检验机构 的范畴。如果开展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或桶装水) 检验(执行GB8537,GB/T8538S标准),应当纳入食 品检验机构范畴。 用食品检验标准检验非食品的问题,客户与检验 双方用合同进行约定,发证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类似的情况,照此执行。 9、《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中的人员配置比例要求问题 ? 检验人:食品检验机构内部与食品检验活动相关的所有人员的统称。 ? 检验人员:指具体进行检验过程实施和操作的人员,包括样品前处理、检验操作人员和结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