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儿利益民法权利保护(法学)..docVIP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胎儿利益民法权利保护(法学)..doc

论胎儿利益民法权利保护 摘 要 “胎儿在母体之中,为母体的一部分。孕育中的胎儿没有独立的人身,不具有完全的人身权利,胎儿最终是要出生的,孕育中的胎儿乃未来的民事法律主体,且胎儿是所有自然人生命发育的必经阶段On civil protection of fetuss interests Abstract The fetus is differen with people.However, the fetus is the meaning of life is the future of legal subject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and medical technology, and social policy changes, the protection of fetal interests become more complex. In recent years, about fetal injury cases continue to occur, the Civil Protection of interests of the fetus is also an urgent need to improve. Chinas legislation in this regard is too difficult to operate in practice. This paper attempts through the legal meaning of the analysis of the fetus, fetal interests of protection of theoretical basis, and the status of national legislation, in order to explore how to effectively protect fetal interests,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legislative proposals, to promote the improvement of legislation, thus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as a whole. Key words:Fetus’s benefits; Personal interests of the extension of protection;Civil Protection 目 录 一、胎儿的法律涵义 (一)胎儿的定义 1.医学、生物学中胎儿的定义 2.法律意义上的胎儿 (二)胎儿与人 1、胎儿与人的比较 2、胎儿与人的界限 二、胎儿利益受民法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民法学界的理论观点 1、权利能力说 2、法益说 3、人身利益延伸保护说 (二)胎儿利益保护的解决思路 1.对三大理论的评述 2、胎儿利益保护的解决思路 三、各国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例 (一)大陆法系国家对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状况 1、总括的保护主义 2、个别的保护主义 3、绝对主义 (二)英美法系国家对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状况 (三)我国对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状况 四、胎儿利益民法保护的立法完善 (一)我国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缺陷 (二)完善我国胎儿利益保护制度的立法建议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引 言 “胎儿者,在母体内之儿也。即自受胎时起至出生完成时止,谓之胎儿。由此可见,在生物学和医学上,胎儿发育的过程被分为三个阶段----受精卵、胚胎期和胎儿期。 2. 法律意义上的胎儿 什么是法律上的“胎儿”?我国规定了胎儿利益的《继承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理论定义也不完全一致。有的认为“胎儿是处于母体之胎盘之中的生命体,是生命体发育的一个阶段,即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的存在形态。”也有的认为“胎儿是指尚在其母子宫中的胚胎或者尚未出生的胎儿。”这些定义似乎都受到了医学和生物学的定义的影响,而判断法律上的胎儿的标准应当更注重的是胎儿的社会性,也即胎儿将来利益的保护,如果以非法学标准来界定胎儿的话,就可能使胎儿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台湾法学家胡长清所说的较为合理,“胎儿者,乃母体内之儿也。即自受胎时此起,至出生完成之时止,谓之胎儿”所以,法律意义上的胎儿是指出生之前还没有露出母体,且尚处于孕育中的生命体。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定: 1、法律保护的胎儿必须是人的精子和卵子的结合.该条件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提供精子和卵子的必须是人,如果不明确受精卵必须是由人提供,那么人和动物的杂交试验产生的生命体是否为法律所保护将产生难题。例如不久前,日本东京农业大学教授成功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