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与案例分析》.doc

  1.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与案例分析》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一、选择题 1、《2000通则》中C组术语与其它组术语明显不同的特点是 A、交货地点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D、买卖双方的费用划分点与风险划分点相分离 2、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 A、FOB B、DEQ C、FAS D、CFR E、DES 3、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 A、FCA B、CIF C、CPT D、CIP E、DES 4、根据《2000通则》解释,按C组术语签订的装运合同( ) A、属待运合同 B、属到达合同 C、属装运合同 D、视不同情况而定 5、在FOB条件下,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及理舱费,则应在合同中规定( ) 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 6、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 ) 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 B、因单据合格,外商应付款 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7、CIF Landed(卸至岸上)的风险转移界限是( ) A、装运港船舷 B、目的港岸上 C、货交买方处置后 D、目的港船舷 8、就卖方风险而言( ) A、CIF比CFR大 B、CIF与CFR相同 C、CFR比CIF大 D、有时CIF大,有时CFR大 9、下列属于CIF术语特点的有( ) A、装运合同 B、象征性交货 C、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到岸价 E、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舷 10、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术语的区别有( ) A、交货地点 B、适用的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界限 D、出口结关手续 E、进口结关手续 二、判断题 1、按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条件成交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费用和风险。( ) 2、按CIF术语成交,卖方一般情况下只投保最低险别及战争险。( ) 3、按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都称作到货合同,它们属于实际交货。( ) 4、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的风险,前者为卖方负责,后者为买方负责。( ) 5、价格术语是为了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 ) 6、FOB变形为FOB U就相当于FAS术语的作用了。( ) 7、价格变形在改变费用负担的同时,也改变了风险的划分。 8、以FOB、CFR、CIF出口,万一货物装船时落入海中,均由卖方承担此损失。( ) 9、按《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FOB纽约”是指“纽约港船上交货”。( ) 10、以C组术语成交,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而费用则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转移。( ) 【Case Study 1-1】 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舱汗,大米被部分受潮,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 分析 按照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把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在运输途中因舱汗,大米受潮而影响品质,这是属运输风险损失范围。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因此,根据FOB 条件的惯例解释,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风险而发生的损失,卖方无需负责。 【Case Study 1-2】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但受载船只离港一小时后,因触礁沉没。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 分析: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经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此,虽然货物在离港一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仍有权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不能拒付。 【Case Study 1-3】 国内一出口企业应邀向美国一进口商报价罐头一批,采用DES New York 术语,交货期为2003年2月29日。不料,因海运途中耽搁,货物于2003年3

文档评论(0)

cgtk18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