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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昌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
昌大校发[2009]7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南昌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09年度南昌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2009年1月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度南昌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现代教育技术 网络课程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南昌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印
校对:占钊平 打印:雷 红 (共印4份)附件:
2009年度南昌大学网络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学校教育教学信息化步伐,推动网络课程建设,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昌大学关于全面开展网络辅助教学的若干意见》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秀示范性网络课程”申报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1、申请立项的课程是按学校培养计划在申报年度内开设的课程,要求必须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开展辅助教学活动。
2、网络课程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年,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须确保如期完成,对于检查不合格或无故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学校将停止其经费使用,并取消该门课程的立项计划。
3、每位主讲教师每年度申请立项的课程为1门。为鼓励广大教师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进行教学活动,未申请立项而建设的网络课程允许参加验收,若能达到验收标准,学校将适当给予资助。
4、网络课程须对所授课的班级学生开放。
(二)项目管理
1、申请与立项:符合立项条件的网络课程,其主讲教师须填写立项申请书,经学院推荐、专家论证、校网络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立项。
2、课程建设:获得立项的网络课程,其主讲教师须认真开展课程建设,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辅助教学活动,学校将定期对课程建设工作进度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经费与验收:每门“优秀示范性网络课程”建设经费为5000元,立项后先拨付启动经费2000元,建设期结束后,学校统一对所有网络教学平台上的课程进行项目验收,验收通过的网络课程,学校将全额拨付其项目经费。
(三)2009年度课程申报
2009年3月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开展2009年度100门“优秀示范性网络课程”的申报工作。立项课程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 学院 课程门数 序号 学院 课程门数 1 医学院 10 10 理学院 6 2 信息工程学院 8 11 生命与食品科学学院 6 3 人文学院 8 1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4 外国语学院 5 13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5 5 艺术与设计学院 4 14 机电工程学院 5 6 法学院 4 15 建筑工程学院 5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16 教育学院 4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7 17 软件学院 5 9 公共管理学院 4 注:1、另有5门课程为机动课程。
2、不同主讲教师的相同课程在同一年度内不宜重复申报,鼓励以教研室为单位申报课程。
3、2009年度建设的100门课程初步定为2010年初进行验收。
4、学校将于2009年3月开展相关培训,所有申请立项的教师必须参加。
5、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和双语示范课程称号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二、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必须开展网络辅助教学
已获得各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称号的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在2009年度,为该课程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基本要求为: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列出“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上传“教学讲义”、课堂教学时使用的教学课件以及课堂教学视频,在网上开展与学生互动答疑、布置并批改作业等活动。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将作为今后申报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各种教学奖项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其他课程逐步开展网络辅助教学
所有未取得立项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应在网络教学平台上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建设网络课程。
1、各学院应有计划地用三年时间,逐步将学院课程(公选课除外)面向学生开展网络辅助教学。基本要求为:在网络教学平台中列出“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上传“教学讲义”以及课堂教学课件,鼓励教师与学生开展网络互动答疑等,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
2、未申请立项而建设的网络课程允许参加验收,若能达到验收标准,也作为通过验收给予3000元的资助。
四、建设远程教育网络课程
学校将结合立项课程,追加适当的课程建设经费,重点推进部分专业的远程教育网络课程建设,具体课程建设方案将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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