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两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税政策对我国启示与借鉴.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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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两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税政策对我国启示与借鉴

美日两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税政策对我国启示与借鉴   [摘要]财税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被各国广泛运用以扶持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起步晚、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高新技术水平相对落后,急需政府财政税收政策的支持。通过借鉴美国和日本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所采用的财税政策,提出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应采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和拓宽税收优惠范围等扶持政策。   [关键词]高新技术;美国;日本;政府采购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147-02   作者简介:宋佳(1986-),女,黑龙江依安县人,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课题编号:YJSCX2011—145HLJ。   财税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最直接的手段,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鉴于高新技术产业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其在起步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依靠企业自身无法拉动其快速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政府应出台相关财税政策扶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一、美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美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注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家之一,而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决定了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是一种市场主导型模式。美国所采取的财税倾斜政策主要包括对RD的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   1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作为研发活动的重要资助者,美国联邦政府一直引导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扶持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近年来,联邦政府的RD经费支出总体呈上升趋势,2001—2011年RD经费支出年平均增长率为35%(见表1),约50%的经费被用于试验研发。这表明美国对科技成果转化成实际生产力的环节投入较大。美国政府通过对符合其科技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实行保护性购买政策,直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系。美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居世界首位。联邦政府的采购制度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的监管机制、规范的治理机制、明确的政策导向及先进的软硬件条件等特点。   美国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设立多个监管机构,包括下属美国国会的联邦会计总署、独立的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对行政机关的采购计划进行评估,对采购项目进行审计,以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与透明。此外,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也为美国政府采购提供了高效的交易平台,通过建立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联邦商机信息系统等数据库,政府采购部门可以实时地了解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波动,运用竞价采购、招标等方式实现政府及采购商的双赢。   2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美国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采用两种扣除方法:一是资本化,即以折旧的方式逐年扣除,扣除年限通常不少于5年,用于软件的研发费可以缩减至3年;二是费用化,即在研发费用发生的当年进行一次性扣除。若企业当年没有盈利或应纳税所得额,该项扣除可向前追溯3年,向后结转7年,最长可顺延15年。(2)设备折旧年限缩短。依据《经济复兴税法》,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折旧年限缩减为3年;产业用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则定为5年。   (3)企业科研赞助支出税前扣除。企业向高等院校和以研发工作为目的的非盈利机构捐赠的科研新仪器、新设备等视同为捐赠支出,计税时可扣除。   (4)科研机构免税规定。依据美国税法,非营利机构不需缴纳税款,且科研机构视同为非营利机构,依法享受免税待遇。   (二)日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模式遵循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1研发费用补助金制度。研发费用补助金制度包括研发补助金与研发委托费两种制度。如技术改善补助金、大型工业技术研发委托费、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发委托费及能源技术研发委托费和补助金等。   2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实行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三类:一是研发费用抵减应纳税额,即抵减可选择费用化与资本化方式;二是针对重大技术研发设备的税收优惠。对于用于基础研发的折旧资产,可按当年该项支出的5%从应纳税额中抵免;三是对于引进外国技术的税收优惠及针对技术研究协会的税收激励措施。   3研发活动优惠融资安排。   日本为研发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的优惠融资,以支持企业研发活动。优惠融资,即以低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利率向企业提供资金,其利息差额视为政府的实质性补助,用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活动。   二、美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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