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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才智在线QQ754093490淘宝才智专线QQ523458367旺旺有心诚成 引言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国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制度;实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实行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和考核制度;实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规范护理行为;同时加强对药师的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使医药从业管理有法可依,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从业队伍的秩序,以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知识要点 1.医疗机构的类别和设置条件。 2.医疗机构的从业监管。 3.执业医师的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 4.医疗技术人员的执业规则。 5. 乡村医生、护士、药师的执业条件和要求。 第一节 医疗机构管理 一、概念和类别 (一)概念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服务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国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此后,卫生部陆续颁布了与之相配套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1994年8月29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年9月2日)等行政规章。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需要通过立法途径来解决和规范。2005年10月12日,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稿,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体系,以适应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 (二)类别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医疗机构包括以下类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疗养院;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等。 另外,国境卫生检疫、疾病预防控制(卫生防疫)、医学科研和教学、计划生育等机构在其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也必须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二、申请和审批 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一)申请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发生2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设置诊所的设置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5年以上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批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规定,床位(含牙椅)在100张以上或牙椅在6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其他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或省直管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急救中心(站)、临床检验中心和自愿戒毒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和设置审批。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登记和校验 (一)登记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符合登记条件的相关材料。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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