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3年第一.doc

  1. 1、本文档共4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3年第一.doc

关于执行《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3年第一版)》的通知 专家顾问委员会、大内科、大外科及各临床科室: 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对病历书写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在终末和环节病历质量控制中执行《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3年第一版)》,同时按照医院办公会议精神,执行《病历书写奖罚实施细则试行办法》,请各临床科室及相关评判专家认真执行。同时要求在今后的病历终末和环节质量控制评价中,同时提供评阅病历的最终分值。 《病历质量评判标准》将根据我院信息化的进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特此通知 医务科 质管办 质控科 2012年12月30日 病历质量评价标准(2013年第一版) 一、使用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我院的终末病历和环节病历质量评价。 (二)终末病历评价总分100分。 表1 病历分级标准 级别 分值 病历评级 Ⅰ ≥90 甲 Ⅱ 80~89 Ⅲ 70~79 乙 Ⅳ 61~69 丙 Ⅴ ≦60 科室甲级病历要求≥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三)环节病历总分100分,评分与等级划分等同终末病历。 (四)直接按照轻、中、重的缺陷分值扣分,该病历的实际得分为100分减去扣除分数。即累计扣分在大于40分后,就是Ⅴ级病历。 (五)每一处书写项目达到缺陷规定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 (六)对病历中严重不符合规范,而本细则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参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和2012年湖南省病历质量控制补充规定,按照轻、中、重的缺陷分值扣分。参考扣分权重为轻缺1分,中缺10分,重缺40分。 (七)病历书写的处罚见相关病历(病案)质量管理和奖惩制度。 二、评分标准 缺陷分度 分值(每项) 轻 1 中 10 重 40 病历(病案)缺陷的分度标准:1、重度后果者是指:直接导致患者重要组织器官损伤;器官功能障碍;甚至直接导致患者残废、死亡的。2、中度后果者是指:影响及时诊断或治疗;延长疗程者;导致患者器官功能的可愈性损伤,增加患者痛苦的不良后果;遗漏、缺失重要医疗活动记录,存在潜在的医疗安全或医疗纠纷隐患者。3、轻度后果者是指:但不影响疗效和预后;虽增加患者轻微痛苦,但不遗留不良后果者。 病历(病案)缺陷的责任人:为病历检查时当时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即:环节检查为病历在架科室的临床主管医师;出院病历为出院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对于病历问题的认定为检查当时谁主管谁负责,不倒置追究,但是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以继续予以顺延追究。 病程记录的描述和分析是对病情的客观记录,是对于医疗处理主观分析,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的有力依据,不单单是对病人的医疗安全的保证,更加是对自身医疗行为的一种安全保障;在病程记录中如果缺乏详尽的描述和分析,检查者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缺陷判定。 三、分度判定标准: (一)重度缺陷 1、病史、体格检查、病程记录错误或遗漏重要记述,直接导致误诊或误治;或延误抢救造成重度后果者。 2、主管医师对住院或留观患者未及时观察及记录病情演变、治疗的详细情况,导致重度后果者。 3、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提出的指导性诊疗意见,在24小时内无医嘱执行,又无不执行理由的记录,造成重度后果者。 4、主诉与现病史不符。 5、病案中缺本规范规定的重要医疗活动记录资料,或未能在《病历书写规范》中明确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类医疗活动记录;影响诊疗造成重度后果者。 要求:(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院病历(一般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危病人6小时内完成);(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一般病人8小时完成,危重病人2小时内完成),评判为重度缺陷;(3)术后病人未在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或交由无我院处方权的医生书写或签名(手术记录必须由手术主刀医生亲自书写,特殊情况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在终末病历必须有手术者审查签名);(4)病人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没有完成麻醉记录;(5)死亡病历缺抢救记录、缺死亡记录单、缺死亡讨论记录(死亡讨论必须在一周内进行);(6)在环节质量控制中,书写电子病历,但是没有提交的,按照没有书写完成评判为重度缺陷;(7)接收记录按照首次病程记录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8)接班记录按照入院记录24小时内完成。 6、需患者同意方可实施的医疗活动缺“知情同意书”;或签署同意不符合规范规定资格者,导致重大医患者医疗纠纷的重度后果。 要求:签署同意为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