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记忆要点总结.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职业病防治法记忆要点 一、考试要点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 ???3、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5、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评价要点: ????6、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7、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8、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9、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10、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12、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职业病诊断。 13、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评价要点 条款 要求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用人单位应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用人单位生产布局合理,应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用人单位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

文档评论(0)

js1180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