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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 特设备课件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知识讲座 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讲义 一、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管理规则 5、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6、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7、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则 9、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10、 GB50235《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特种设备法规效力排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 地方政府条例。 部门规章,以行政管理部门下发文件的方式颁布的规章,如:《锅炉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安全技术规范,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强制性国家标准,如: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行业标准,如:JB4730等 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名词术语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压力高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2.《条例》相关内容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锅炉、压力容器中的气瓶、氧舱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必须有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工程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工程实施中,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去管理部门登记,经注册并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将受到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且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布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将受到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否则,将受到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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