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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促农村祠堂变
建立五大载体 传播法治文化
创意单位:横峰县普法办
活动范围:横峰县县直各单位、广大农村、各社区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工作的快节奏和闲暇时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在传统普法教育的基础上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吸引人、影响人、教育人,使法制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以形成人们对法律的一种信仰,横峰县自“五五”以来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逐步建立了适宜固定人群和流动性人群而且容易被直观接受的五大普法载体,为法治文化传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
一、建立普法手机短信载体
手机短信具有语言精炼、通俗易懂且易被群众理解和接受的特点。横峰县手机用户有6万人之多。为利用好这一受众面广的普法载体优势,横峰县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税法宣传月、“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假日,将平常最常用、群众最关心的法律问题,采取编发警示性和提示性的普法短信给全县手机用户的方法,进行法制宣传,内容包括婚姻家庭、劳动保障、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等。这一做法,强化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建立普法电子显示屏载体
电子显示屏具有新颖性、范围广、受众多和反应灵敏、易于阅读的优势。为利用好这一群众易直观接受的普法形式,横峰县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在车站、广场、商场、超市、生活小区等设有电子显示屏的公共场所,滚动播出法制公益广告。公益广告语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内容有法律知识、科普知识、安全防范知识等;二是在工商、税务、土管、劳动保障等政府机关政务工作空间,结合工作职能,播放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制宣传口号。电子显示屏字体醒目,吸引来往群众驻足观看,使群众通过电子显示屏了解法律知识,在看到法制宣传的瞬间,就能直观地受到法制教育。
三、建立温馨电话提示载体
如今,电话成了现代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一个电话,一句温馨的提示,使人们在等待的过程中接受法制宣传教育。2006年以来,横峰县在全县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固定电话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的手机中均设置了温馨提示。如:横峰县司法局在本单位的来电提示中设置了“欢迎致电横峰县司法局!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服务和谐创业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我们将热情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横峰县国税局也在来电中设置了“您好!这里是横峰国税局。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国税事业的支持!我们将谒诚为您提供服务和帮助。”等温馨语音提示,使这一传统通讯工具发挥了不平常的作用,密切了党群关系、传播了法治文化。
四、建立网上系统普法网络载体
网络法制宣传是普法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的产物,它有着普通传媒教育无法相比的广泛性和快捷性。横峰县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普法网络建设。2006年开通了“横峰之窗”政府信息网,依托政府信息网及时部署普法任务,反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开展干部职工普法宣传,实现了对机关、单位的常规普法宣传。同时,设置了投诉栏、咨询栏和法律法规查询栏。群众可在网上快捷便利地进行投诉、咨询和查找需要的法律法规。普法网络载体,既充分利用了资源优势,又实现了对群众的日常普法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横峰县成功地举办电力法、人防法、土地管理法、劳动合同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等法律法规网上知识竞赛,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
五、建立社区普法文化广场载体
为丰富人们工作、劳动之余的文化生活,横峰县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社区法治文化活动,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生活热情,活跃了社区群众文化生活。在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中,横峰县坚持专题活动与普及活动相结合、专业性与群众性相结合、教育性与娱乐性相结合的原则,提升法治文化品味。目前,县兴安广场、火车站广场成了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那里有群众集体舞、秧歌队、文艺表演等群众自发形成的队伍。今年7月,县普法办和县文化局联合开展了“法制电影消夏活动”,每周六、周日,在广场放映两部法制影片和两部中外优秀影片,据统计已放映法制影片20余部。不仅如此,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民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横峰县葛源镇葛源村、姚家乡兰子村等新农村示范点,建立了文化广场,活跃着一支群众文艺宣传队,极大地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使以前的不良风气得到了有效改善。2006年以来,横峰县普法办、县妇联、县文化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局等组织横峰“老年艺术团”、“岑山艺术团”、“城西社区艺术团”等文艺队演出法制文艺小品《过生日》、《讨个公道》、《苦酒》和戏曲《夫妻观灯》、《胜诉以后》等节目30多场,受教育群众达5万人。
通过五大载体的建立,传播了法治文化,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素质,使人们深切感受到“法律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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