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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ppt课件
劳动保护 ;一、劳动保护概述;特征:
1、保护对象具有特定性——劳动者
2、实施具有强制性
3、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4、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立法目的:确保劳动者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防止其身心受到伤害。;主管的国家机关;(二)劳动保护权
?劳动保护权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要求用人单位保护其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2、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确定合理的劳动定额;
3、有权享受法定的休息、休假;
4、有权获得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具备的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知识;;5、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6、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其从事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劳动范围的作业;
8、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和未成年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责任原则
用人单位负责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
;二、劳动安全法律制度;(二)主要内容
1、工厂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物和通道的安全
机器设备的安全
电气设备的安全
劳动防护用品
2、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3、矿山安全法律制度
矿山设计的安全要求
矿山开采的安全要求
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三、劳动卫生法律制度;(二)主要内容
1、防止粉尘危害
凡是有粉尘作业的环境,要努力实现生产设备的机械化、密闭化,设粉尘、滤尘和通风设备,矿山采用湿式凿岩和机械通风。
2、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
3、防止噪音和强光的刺激
4、通风和照明
要求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照明合理。
;(三)职业病
1、职业病的范围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施行。?
2、职业病报告制度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职业病目录
一、? 尘肺(包括13种)
1、矽肺
2、煤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它尘肺
二、?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包括11种)
三、 职业中毒(包括56种)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5种)
五、?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包括3种)
六、? 职业性皮肤病(包括8种)
七、? 职业性眼病(包括3种)
八、?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3种)
九、? 职业性肿瘤(包括8种)
十、? 其它职业病(包括5种)
;3、职业病的认定
职业病的诊断主体——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者本人居住地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诊断考虑的因素——病人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诊断结果。
职业病的鉴定——对诊断结果由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四、特殊劳动保护制度;3、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工种和工作
女性的身体结构特点和生理机能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完全同男子一样可以胜任任何工作。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矿山井下作业;
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千克,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千克的作业。 ;4、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女职工的四期保护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性能的变化,在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的特殊保护。
5、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施和保健措施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特殊保护设施作了规定,要求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相关的困难。 ;(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1、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
2、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保护
《劳动法》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作了具体规定。
3、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4、对未成年共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需要想所在地县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的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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