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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培训教材
《出生医学证明》
管
理
培
训
教
材
江西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南昌目 录
一、概述 3
1.《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 3
2.《出生医学证明》作用 3
3.《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 3
3.1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 3
3.2卫生部文件 4
4.《出生医学证明》的设计及其印制 5
4.1《出生医学证明》(第四版)的图案设计 5
4.2《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赋值方法 5
4.3《出生医学证明》的印制 6
二、机构职责 7
1.管理机构的职责 7
2.签发机构的职责 7
三、空白证件的管理流程 7
1.申领 7
1.1计划与审核 7
1.2追加申领 9
2.入库 10
3.保管 10
4.出库 11
四、印章管理 11
1.印章的分类 11
2.印章的式样和内容 11
2.1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12
2.2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13
3.印章的刻制 14
4.印章的使用 14
5.印章的管理 14
五、签发 14
1.首次签发 15
1.1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首次签发 15
1.1.1签发程序和要求 15
1.1.1.1首次签发流程 17
1.1.1.2首次签发要求 18
1.1.2案例分析 20
1.2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首次签发 20
1.2.1首次签发对象 20
1.2.2首次签发机构 20
1.2.3首次签发程序和要求 21
1.2.4案例分析 25
2.换发 25
2.1换发的概念 25
2.2换发机构 25
2.3换发原因 25
2.4换发的程序和要求 26
2.5案例分析 26
3.补发 29
3.1补发概念 29
3.2补发机构 29
3.3补发的程序和要求 29
3.4案例分析 29
六、废证管理 32
1.废证的概念 32
2.废证的管理 32
2.1登记 32
2.2统计上报 32
2.3销毁 32
2.4案例分析 33
七、档案管理 34
1.档案管理工作责任主体 34
2.档案管理要求 34
2.1档案管理方法 34
2.2档案管理期限 35
3.保管的形式 35
八、真伪鉴定 35
1.真伪鉴定的责任主体 35
2.真伪鉴定流程 35
3.真伪鉴定方法 35
3.1第1-4版的启用日期及版式 36
3.1.1第一版 36
3.1.2第二版 36
3.1.3第三版 37
3.1.4第四版 38
3.2《出生医学证明》各版真伪鉴别特征表 38
3.3证件内容的真伪鉴定 39
九、必威体育官网网址管理 40
十、信息统计 40
1.主体 40
2.内容 40
十一、宣传工作 41
十二、人员培训 42
十三、监督检查 42
附:1、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43
2、《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解读 56一、概述
1.《出生医学证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我国自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起开始启用由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卫妇发(1995)第10号)。
2.《出生医学证明》作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书,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⑴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的出生状态;
⑵证明新生儿的血缘关系(卫妇社发〔2004〕319号);
⑶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卫妇社发〔2004〕319号);
⑷作为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出生户口登记、取得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原始凭证(卫妇发(1995)第10号、卫妇社发〔2004〕319号);
⑸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卫妇发(1995)第10号);
⑹为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其他事项提供依据。
3.《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文件
3.1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
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了4个文件,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等相关情况提出了明确规定。
⑴《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
⑵《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发〔2001〕45号)
⑶《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
⑷《关于加强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管理的通知》(卫妇社发〔2004〕319号)
3.2卫生部文件
卫生部下发了多个文件,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使用的具体事宜作出详细规定。
⑴《关于母婴保健法法律证件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卫妇幼发(1995)第56号)
⑵《关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有关法律证件等问题的通知》(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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