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供用电水气赠与借款合同课件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一、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概念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指一方提供电、水、气、热力供另一方利用,另一方利用这些资源并支付报酬的合同。提供资源一方为供应人,利用资源一方为利用人。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具有公共利用性质。
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特征
(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商品
(二)合同的主体一方具有特殊性
(三)合同一般是按照格式条款订立的
(四)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
(五)标的物的价格一般实行统一定价
(六)对用方的责任有特别要求
(七)这类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三、供用电合同的订立
(一)供用电合同订立的程序
1.用户向所在地供电局提出用电申请
2.供电企业接到用户的用电申请后,根据国家计划及用电方的需要和电网的供电能力,编制供电方案,下达用电指标。
3.供用电双方根据该指标协商合同的具体内容,达成合同 ;三、供用电合同 ;
(二)、供用电合同的效力
供电人的义务
1.及时、安全、合格供电《合同法》第178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2.供电人因故中断供电时的通知义务
3.对事故断电的抢修义务
用电人的义务
1.用电人支付电费的义务
2.用电人对用电设施的安全保持义务
3.用电人对供电人正当检修、停电、限电的忍受义务 ;三、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的法律适用
根据《合同法》第184条的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典型案例讨论:
某大型国有企业与某供电局签订供电合同。
请讨论以下问题:
1.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供电地点,供电地点应当在何处?
2.供电人由于需要检修供电设施中途断电给企业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为什么?第180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由于暴雨使供电设施损坏,供电局虽然及时修复,但仍然造成企业的损失是否应当赔偿?
4.企业没有按时缴纳电费,供电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为什么?第182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三节 赠与合同 ;一、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一方为受赠人。
(一)赠与合同为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二)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三)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注意:合同法上规定赠与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时生效,不以交付标的物为构成要件,此处与传统民法上将赠与规定为实践合同不同)
(四)赠与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分类
(一)附负担赠与和无条件赠与
(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二、赠与合同的要素
(一)当事人
1.赠与人
2.受赠人
(二)标的物;三、 赠与合同的效力 ;(二)受赠人的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在赠与属于负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赠与人履行或撤销其赠与。
;四、赠与合同的终止
赠与合同既可基于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而终止,也有其特有的终止方式,即赠与的撤销。
(一)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的条件。
(1)赠与财产的权利移转之前。具体而言:①赠与动产的,尚未交付;部分交付的,仅能对未交付的部分行使任意撤销权。②赠与不动产的,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交付在所不问。
(2)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对于“不能”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①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2.任意撤销的后果。任意撤销权为形成权,自赠与人撤销的通知到达受赠人时即发生撤销的效力。
①赠与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赠与人不再承担赠与的义务。但任意撤销之前已经部分交付的动产,不得请求返还。
②赠与人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受赠人信赖利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培训课件】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ppt VIP
- 《针刺伤预防与处理》团体标准解读与实践PPT课件.pptx VIP
- 碳素、活性炭生产加工项目环评报告书.pdf VIP
- 《曹刿论战》第2课时示范公开课教学PPT课件【统编人教版九年级语文下册】.pptx
- (含图)原神家具负载表及计算器2.0.5.4.xlsx
- 【培训课件】财务管理与集团内部控制.ppt VIP
- DB50T 632-2015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pdf VIP
- 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地面产能建设工程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pdf
- AI能力融入职业院校教师数字素养培养的路径研究.docx VIP
- SB_T 11094-2014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pdf
文档评论(0)